Re: [請益] 我晚了六天辦休學,學校要我退學了

看板Master_D作者 (peace zone)時間17年前 (2007/02/08 10:13), 編輯推噓5(500)
留言5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9 (看更多)
※ 引述《joeychang (要心無雜念…專心致志…)》之銘言: 原文恕刪.... 整理一下原po的狀況 碩一....修業1年 碩二....修業2年 碩三....修業3年 碩四....下學期休學,修業3.5年 碩五....上學期復學,若本學期未畢業或未辦理休學,將達修業4年上限 會因修業年限已滿未畢業,被退學 關於碩士修業最高年限4年的上限 是大學法第26條第1項的明文規定 至於各校的休學.退學規定 則在大學法第28條規定 由各校自行以學則規定 並報教育部備查 我給原po的建議 就是盡量找關係去幫你和學校溝通 讓你可以補辦休學 不管是專案也好 或是任何方式都好 只要能讓你補辦休學就可以 這也是對你最好的方式 因為你不會喪失學生的身分 至於校內的申訴或是訴願.行政訴訟等 老實講這方法緩不濟急 "學校不讓你補辦休學,會造成你被退學" 不知道貴校的評議會會不會接受這種理由的申訴 因為照理來說 走救濟程序必須有具體作成的處分 比較有可能的 是必須在你的退學處分做出來後 才能據以向學校的評議會之類的組織提出申訴 這對原po來說不是最好的辦法 因為他已經被退學了 退學後才能向學校申訴.進一步向教育部訴願.再進一步提行政訴訟 而且 我個人認為原po勝訴的機率很低 因為只要進入評議會.訴願.行政訴訟 一切都是依照規定和事實證據 學校的辦法和法規都是死的 可是原po逾期未辦理休學.超過修業年限未畢業是真的 照規定來學校的做法都對 情勢顯然對原po不利 至於要鬧上黑特.媒體 恐怕未達目的 只會惹來一身腥 群眾和媒體都是嗜血的 眾人在情緒化的環境下 只在意鼓動的情緒和追求聳動的事實經過 再加上群眾不太理智 只怕原po會在群眾莫名的道德感運作下 被冠上"唸到碩士還這麼粗心" "不會照規定來啊" "活該 自己不注意"之類的罵名 然後一堆人跳出來挺學校 這時候就真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無端招惹是非 因此 建議原po 盡量找關係幫你去和校方溝通吧 你的時間很急迫 如果你想在6月順利畢業 你必須盡速辦理休學 然後在下學期開學前辦理復學 祝你幸運! -- 在原po的這個情況 學校通不通知我覺得無所謂 而且也不能怪學校 因為原po已經是最後一個學期 學生本人應該最了解自己的狀況 這個學期一結束 不是畢業 就是退學 更何況有很多研究生 是趕在學期結束的前幾天才通過論文口試 學校怎麼知道學生是在拼口試還是疏忽了 搞不好教務處好心通知學生 還被學生白眼認為觸楣頭 而且有很多研究生 唸一唸沒興趣或是覺得畢不了業 就乾脆放著讓學校退學 學生的狀況五花八門 學校的教務處只是行政單位 哪裡有這麼多時間管哪個學生怎樣 要說行政單位 我倒覺得系辦.所辦應該要注意一下所上學生的狀況 適時提醒一下有危機的學生應該注意些什麼 這樣會比較好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24.160

02/08 10:25, , 1F
推薦這篇文章~
02/08 10:25, 1F

02/08 10:38, , 2F
你讓我覺得 你好有智慧唷 謝謝
02/08 10:38, 2F

02/08 10:47, , 3F
推 很清楚的分析
02/08 10:47, 3F

02/08 13:22, , 4F
推這篇,很理性
02/08 13:22, 4F

02/08 13:37, , 5F
沒錯 我也覺得最好能找些關係 低調處理才是比較好的辦法
02/08 13:37, 5F
文章代碼(AID): #15oeTYkv (Master_D)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5oeTYkv (Master_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