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困擾我很久了...
※ 引述《dagayealo (普通搞笑)》之銘言:
: 如果發生行車糾紛
: 依照目前動不動就有人拿球棒下來"恐嚇"的發生率
: 對方先"恐嚇",可是我先"動手"
: 那罪責到底怎麼算?
以混跡警界、兄弟界微薄經驗→
你順利打趴對方→傷害罪
攻擊對方導致功能身體功能喪失→重傷害罪
猛打頭或者致命部位→殺人未遂罪
要注意後兩者都是公訴罪、和解也是要起訴面臨審判
你掛彩對方也掛彩→互毆、雙方都傷害罪 損傷獲罪刑度比例如上
: 我可以主張因為對方不停恐嚇而且手持凶器威脅
: 而率先採取自保行為嗎?
不行、因為對方沒開始動手打你,沒達到違法侵害妳的人身安全,妳想玩對方只可以
錄影錄音蒐證提告公然侮辱、恐嚇等罪嫌。
台灣法律是很死板板的東西,對方未達到侵害
人身程度出手都算傷害,就算等對方先出手,也往往因案後各說各話,缺乏客觀證據,
以及審量「阻卻違法」達成客觀 正當防衛的審量,通常兩邊動手都是兩邊都觸法。
如果對方只是嚇嚇妳逞逞面子,妳打他在台灣法律上目前仍不容許的。在分局派出所
看很多小鬼打架進來光顧了,還在跟條杯杯強調是誰先動手,甲說乙、乙說甲,警察
要聽誰的,不和解還不是通通送辦。
: 主張因為過於害怕,不小心打傷對方(搞不好還要賠錢..)等等
這種時候站立關節技、壓肘、折腕、扭肩、控脖取髮等等、採取控制卻不折斷的方式
比較好制住場面,另外摔技也很好用,記得慈悲一點摔出去拉一下對方,然後避免進入
地板(人數多有危險、在車道也很危險、室內空間有鍋碗瓢盆裝備可撿的都不要,還要
顧慮對方身上藏東西)
: 有腦子的都知道
: 對方真的拿武器,你空手要打就要先打
: 不然就任人宰割
不一定:街頭操作可以分類一下對手持武器的類型。
大抵來說對方拿安全帽、大鎖、球棒類,對戰時距離靠越近越好,這類武器非靠大力揮擊
無法發揮有效殺傷力,當對方還沒拿起來倫揮當下就要貼身,再者因為物體有重量,揮跟
揮中間還是有空檔(大支球棒最好抓、安全帽次之、小球棒比較麻煩,所以看到嗆聲族走
過到只差沒親嘴的貼臉距離我最開心,越近越好控制)
這類持鈍器出手的節奏都不算太難抓,切進去不會太難,難的是要耳朵習慣江湖幹譙術語
眼睛心理、要習慣難看臉的威嚇和武器的威脅性,經驗過來感覺有八成都是自己嚇自己
,難的就是這些心理素質道館、武館沒辦法給練,再高強度的比賽,在強悍的對手,打
到踢到摔到就算受傷送醫,也還有裁判喊停、醫療援助、保險加持、賽員武友會知道終點
停止點、停損點在哪裡,街頭的不確定性就
是 威脅你的人從打鬥一旦開始就不知道「怎樣算結束」,也不會有裁判來拉。這也是街頭的
迷人地方。
遇到刀類、特別是尖刀類、小弟建議就是跑、就是求救,跑給對方追就對了,任何技術都
有或然率,刀器切割、穿刺傷勢我一輩子都不想遇到。判斷戰鬥情勢,做出正確判斷
(包括落跑)才是保護自己最重要的。唯一例外除非手邊有棍棒類的玩具以長制短,但風險
還是很大。
: 我一直一來都很怕出現"受制"的狀況
: 因為本身已經處於被動,太不利了。
個人經驗、被動主動都是心境和經驗造成。大學時代及以前的街頭鬥毆,都會緊張急忙忙
對方一出手就要上遞招攻擊,狂纏爛打,僥倖取得優勢,但就算對方後果很慘、自己事
後心有不安還會失眠及調適壓力的低潮期,心裡聲音老實說就是隱約覺得「就算對方不對
仗勢欺人先動手,這樣處理的結果似乎也不是太圓滿」。街頭防身重點不是在於出手攻擊
很難學習的反而是尺度、力量和心態的控制。個人經驗打過119幫對方叫車,也搞到警車
來過、也簽過和解書,也送過對方去醫院花錢了事。
後來心態輕鬆了,經驗累積多了,逐漸可以在衝突當下觀察對手,甚至對方三字經連串
剪車叫我下來了,我還可以跟對方聊天,一方面觀察他的站姿、體態身材(身材不夠壯不
是我的菜...重心前傾...頭臉和喉嚨還凸在前方、罵人時雙腿還在抖、氣勢上浮下盤很
差之類的),
他罵我就慢慢回他
「大ㄟ 要報警還是要落人 我都等你」
「啊你罵不累歐」
「我被剪車還被你罵 就雖ㄟ捏」
講些不著邊際的話哄哄對方 關鍵是講話不要帶情緒,讓自己掉到情緒中技術就無法發揮
了。講些搞笑話讓自己、對方輕鬆也很好。
一邊判斷對方如果爆衝就準備當喉嚨給他手刀或者圈脖轉身上把,後來他氣也消了,
退駕了愣在那邊覺得這宅宅很怪,問我「啊模妳到底想要怎樣」我就說「路上這麼多車
你還特別剪我算真有緣歐,大ㄟ誤會握個手會會ㄟ就好,要否」
後來對方道歉給個拍拍離去
我僅是有點感觸,社會歷練稍微多了,很多衝突的當下,被動低調,觀察對手,找出化
解衝突的契機,不要給對方「妳就是白目、很秋、欠揍」的質感 得理講講道理,不講理
拳頭當保身後盾,很怕武友技術都很好,但心理素質卻是「我有練,要試試看嗎?」
屢吵屢打屢上法院,那樣的主動不就對生活和彼此一點幫助都沒有了嗎?
唯一的例外就是對方失禮在先,無理在後,仗勢體壯想要試試看,或者公車捷運上的癡漢
小混混違法仗勢騷擾別人,這種人就還是得適度給予愛的指導教育一下。
: 這問題困擾我很久
: 尤其是練完拳都10點11點
: 回家會經過某學校附近
: 老是有夜校生騎著閃阿閃的改裝車,載者馬子,零零總總4.5輛的跟我騎同一條路...
妳不覺得他們是威脅、他們也應該不會覺得你是威脅,閃閃車經過時報以羨慕的小丸子
眼光,不要競速挑釁或者報以鄙視嫌惡眼光,我們沒犯錯,這樣也被怎樣除非天生難看臉
。
: 補一下
: 新鮮的新聞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20913/142219
這種咖,相信對武版各位都是賺經驗的小菜一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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