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姆咪] 如果照這次憲法法庭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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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權力來自憲法賦權. 憲法權力來自人民契約. 人民集團授權代議者制定憲法,而後因憲法而有大法官. 因此司法院大法官屬於憲政機構. 服膺於憲法行事. 憲法第82條明文:「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憲法法廷屬司法院下轄組織,應受成文法律制約. 大法官基於其所受賦權之憲法而必須對憲法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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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玩法比較特殊. 現在就是大法官開大招了. 正常來說 一般法律規定的規則 行政權要遵守. 可是大法官 或者是司法權 可以例外不遵守. 比方說法官迴避制度. 如果有一個案件 整個法院每個法官都迴避過了. 那在避無可避下 大家通通不用迴避了. 因為迴避制度 就是為了確保判決公正. 如果堅持迴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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