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如果照這次憲法法庭的做法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正太學研究者雨颯)時間8小時前 (2025/12/19 18:27), 編輯推噓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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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ctoryking (貓咪喵喵)》之銘言: : ※ 引述《windowsill (冬)》之銘言: : : 以後搞公投或選舉 : : 沒投票的人數直接扣掉 : : 搞標案和聯審 : : 好的沒來參與的扣掉照開 : : 這樣比喻是可以的嗎 : : 我很好奇 : 大法官玩法比較特殊 : 現在就是大法官開大招了 : 正常來說 一般法律規定的規則 行政權要遵守 : 可是大法官 或者是司法權 可以例外不遵守 : 比方說法官迴避制度 : 如果有一個案件 整個法院每個法官都迴避過了 : 那在避無可避下 大家通通不用迴避了 : 因為迴避制度 就是為了確保判決公正 : 如果堅持迴避制度 造成沒有法官可以審判 反而是最大不義 : 那不迴避 才是解法 : 那大法官也可以用差不多邏輯突破 : 憲法訴訟法 不管怎麼修 都行 : 但不能修到完全沒辦法動 : 憲訴提高門檻 是為了追求更公正的判決 : 但如果連開議都開不了 這才是最大的不公正 : 程序自主權 直接秒了 : 你那些規則 對大法官來說 只是參考而已 : 我聽你的按你的玩法玩 那叫尊重你 : 如果你的規則讓我開不了議 : 那就別怪我翻開覆蓋的陷阱卡 程序自主權了 : 以上內容是我猜的但我覺得八九不離十是這樣 : 我晚點把理由書+正反同意書看完 : 再發一篇 : 謝謝ㄛ 大法官權力來自憲法賦權 憲法權力來自人民契約 人民集團授權代議者制定憲法,而後因憲法而有大法官 因此司法院大法官屬於憲政機構 服膺於憲法行事 憲法第82條明文:「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憲法法廷屬司法院下轄組織,應受成文法律制約 大法官基於其所受賦權之憲法而必須對憲法忠誠 在憲法明文規定其組織形式應屬法律保留之前 大法官不得違背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03.2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6140072.A.30C.html

12/19 18:31, 8小時前 , 1F
幹 可以講白話文嗎
12/19 18:31, 1F

12/19 18:32, 8小時前 , 2F
憲法有規定憲法法庭是依照法律定的
12/19 18:32, 2F

12/19 18:33, 8小時前 , 3F
大法官不按照憲法說的遵守法律就違憲啦
12/19 18:33, 3F

12/19 18:34, 8小時前 , 4F
政治哲學上歷來講得都是權力來源
12/19 18:34, 4F

12/19 18:34, 8小時前 , 5F
誰允許你這麼做的?可能是拳頭、可能是共識
12/19 18:34, 5F

12/19 18:35, 8小時前 , 6F
那大法官權力來源是什麽?是憲法
12/19 18:35, 6F

12/19 18:35, 8小時前 , 7F
憲法說大法官開會的規則由法律訂定
12/19 18:35, 7F

12/19 18:35, 8小時前 , 8F
唉 看脆不如來看邊版 脆一堆姆咪一點邏輯都沒有
12/19 18:35, 8F

12/19 18:36, 8小時前 , 9F
那大法官基於對於憲法的忠誠義務就必須遵守規則
12/19 18:36, 9F

12/19 18:36, 8小時前 , 10F
這也是三個大法官那邊聲明的主張
12/19 18:36, 10F

12/19 18:38, 8小時前 , 11F
現在最恐怖的是 理由是說不得已排除那三個 哪時不得已排
12/19 18:38, 11F

12/19 18:38, 8小時前 , 12F
除稱帝要怎麼辦
12/19 18:38,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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