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脆熱議] 阿北應該減刑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粒咲杏子的老公)時間9小時前 (2026/03/28 22:02),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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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Run (跨國界長跑)》之銘言: : 身為執業律師,這次要講真話,柯文哲的判決很多謬誤,還有不少法院沒有考量的地方 : 來看看刑法第55條,犯罪行為人的智識、品性跟生活狀況,屬於「減刑」標準。法官居 : 有給柯文哲減刑,這是不對的,因為有太多減刑的理由。 : 1. 騎腳踏車、搭公車上班,代表生活簡樸 : 2. 吃飯嗡嗡嗡,代表工作勤快 : 3. 重考只為了上台大醫,代表意志堅定 : 4. 當醫生救人一輩子,代表悲天憫人 : 5. 提出藍綠都是垃圾,代表政治清流 : 6. 敢於說出司法迫害,代表無畏強權 : 7. 創立台灣史上唯一一個能撼動政壇的第三勢力,代表功在社稷。 : 這樣子的被告,完全沒有開啟刑法第55條減刑條款,完全是審判的法院刻意造成的判決 : 。 : 作為有良心的律師,我必須平衡說明,供參。 身為執業律師,不會連刑法第55條叫想像競合都不知道。就當你第57條誤寫成55條好了, 第57條也是量刑的參考依據,不是「減刑」標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76.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74706550.A.78E.html

03/28 22:07, 9小時前 , 1F
有人喜歡吃屎,你怎麼跟著在解析屎能不能吃
03/28 22:07, 1F

03/28 22:54, 8小時前 , 2F
其實這段也是複製來的
03/28 22:54, 2F
文章代碼(AID): #1fnzzsUE (Margin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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