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 法律人請進 你們怎麼看憲法學會的聲明

: : 似乎對人數問題不太滿意捏
: : 老實說我看不懂
: : 畢竟我是文盲
: 我剛剛一直在打文章 現在才看到
: 其實他講的 跟我上一篇文裡面寫的差不多ㄟ
: 就是
: 1.迴避法理 公正審判
: 2.迴避例外 迴避人數多到無法審判 所有人都有審判義務
: 3.以上理由是因為 沒辦法審判最不公正
: 4.大法官門檻提高到10人 是為了提高公正審判程度
: 5.但門檻高到實質上無法審判 無法審判最不公正
: 6.所以所有大法官都有參與評議義務
: 7.拒絕參與評議義務的按照憲訴12條不計入現有總額
: 憲法學會跟我的看法差不多
: 就是在質疑 你這個6怎麼到7的
: 憲法法院並沒有清楚的解釋命題6是怎麼推導出命題7
: 我自己寫的也是 大法官有參與評議義務 然後人家硬不來
: 不代表可以直接推倒出不計入現有總額
: 如果是用程序自主權的話
: 程序自主權是對 憲法法庭外使用的
: 不是對憲法法庭內使用的
: 但就算不怎麼制式的去看
: 也要解釋的更詳細 為什麼可以不計入現有總額
: 這一步其實很關鍵 但是大法官花了很大篇幅再跟你解釋為什麼我可以復活 我可以程序自
: 主權 我可以怎樣怎樣 然後都大復活完了
: 在最後居然卡在 人數不夠了
: 靠北
實務也會卡在人數吧
只要那三個回來開會
結合4:1的1組成反對派
四比四憲法法庭還是動不了
但我覺得他們不會回來
臉皮很薄不敢打架
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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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23:59,
8小時前
, 1F
12/20 23:5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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