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清德宗越來越牛逼了
看板Marginalman作者Victoryking (貓咪喵喵)時間20小時前 (2025/12/13 14:29)推噓11(11推 0噓 4→)留言15則, 13人參與討論串17/21 (看更多)
※ 引述 《ig49999 (二琥我老婆)》 之銘言:
: 綠營共識:不副署或不執行 都不違憲
: 同一天賴清德邀集黨籍立委召開便當會,與會人士表示,便當會結論是,「不副署」或「
: 副署之後不執行」都不違憲,支持總統、行政院長最後的決定。:
直接來看看副署權這個東西是怎麼出現的
兩個最經典的國家 德國/英國
英國的副署權是權利法案後出現的
具體來說是怎樣
英國國王想要出兵打某個地方 比方說蘇格蘭 就要爆貴族金幣
英格蘭貴族大多都覺得蘇格蘭干我屁事我才不要掏錢
後面貴族勢力獲勝 就搞了一個議會制度
現在國王爆金幣 要開議會然後議員同意才能給錢
但大家都知道 只要國王勢力恢復根基穩定
那國王當然就會越過議會直接徵稅 誰屌你
比方說徵稅徵兵打蘇格蘭啥的 貴族老爺們哪可能支持
你不支持那我就直接用國王名義強徵了 貴族老爺們就氣炸了
後面太長了跳過
反正簡單來說就是
到詹姆士二世的時候 這個國王很機掰 被貴族聯手踢掉了
這個就是歷史上的光榮革命
然後貴族就找了一個荷蘭人來當英國國王
這個威廉三世不懂英文 大權就旁落在貴族身上了
也是這個威廉三世簽下了權利法案
權利法案的副署制度就是
今天一個法律要過 一定要有首相副署 否則無效
這就是為了對付國王用的
國王可能會私自頒布法令去徵兵徵稅
現在的規則就是 你自己頒布的 那都不算數 不合法
要有議會選出來的首相副署 才能是有效法律
所以副署其實就是啥 就是行政權內部的權力制衡
是限制君主的權力 君主不能夠隨便頒佈法令了
另一個模板就是德國
德國的副署制度跟英國形式上一樣 實質上不同
因為國家內部權力的對比 本身就不同了
英國的權力鬥爭 是貴族贏過君主 副署是實質的權力制衡
但德國的權力鬥爭 皇帝勢力是穩穩的屌打其他勢力
君主說啥就是啥 人家最屌 所以副署制度就是形式上的
主要還是國王有實際決策權 總理做做效果而已
就可以當作是 蔡英文找蘇貞昌當行政院長
那肯定就是很多權力是蔡英文管不了的
但如果是隨便找啥沒啥政治勢力的神人
那就是蔡英文一手掌控的傀儡
所以還是要具體看待
比方說 威廉一世就放權給俾斯麥 那政治權力就會倒向總理
但威廉二世控制權力 那總理副署也是做做效果
不過威廉一世真的要收回來權力 那俾斯麥也是路邊一條
主要還是皇帝的政治勢力太強大了
跟英國國王那種頗腳的差太多了
所以現在可以知道副署是啥了
副署就是為了避免君主/元首亂搞的
所以需要首相/總理副署 副署=負責的意思
沒有總理的副署 你的法律就是無效的
但如果是德國皇帝那種 總理根本沒有可能不副署
你什麼咖還想卡我們皇帝陛下想過的東西 鬧麻了
那如果是國會通過的法案 可以不副署嗎
這個問題就會變得很詭異阿
為啥
因為這根本不是副署制度的目的阿
副署制度根本上可以說是行政權內部的互相制衡
這就是為啥 美國根本沒有副署制度阿
美國總統要頒布行政命令 需要個屁副署
他自己就是行政權 我還需要誰來副署嗎 神經
那現在這個問題就變成
現在國會來了一個法案 川普說 哈哈 我不副署啦
不副署你媽 神經喔
川普的手段當然是覆議/否決權阿
哪有可能是副署 副署根本就不是行政對立法的東西
行政對立法的玩法是他媽的覆議 不是副署
副署就是一個行政權內部的東西
正常來說就是覆議 覆議失敗按照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
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應該接受
那如果是有違憲的話 就告到大法官那邊去
阿不過大法官現在死了
所以只好搞副署這招來卡了
對ㄚ
但我一直在說的都是
實際上根本沒有法治 只有人治
法治只是比較穩定的人治 對ㄛ
因為法律永遠都是人在解釋的
不會有啥法律女神跳出來說這個要怎麼操作
只要學院派群體都接受了某個解釋
那他就會變成有具體法律效力的東西
這個難道是法律自帶的嗎
當然是 後人解釋加上去的
都是人在解釋的
只是你的解釋有沒有被權威團體認可而已
權威團體 也是人組成的
對ㄚ
--
https://i.imgur.com/CQh30Jb.gi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7.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5607354.A.240.html
推
12/13 14:31,
20小時前
, 1F
12/13 14:31, 1F
推
12/13 14:31,
20小時前
, 2F
12/13 14:31, 2F
推
12/13 14:32,
20小時前
, 3F
12/13 14:32, 3F
推
12/13 14:32,
20小時前
, 4F
12/13 14:32, 4F
推
12/13 14:33,
20小時前
, 5F
12/13 14:33, 5F
推
12/13 14:33,
20小時前
, 6F
12/13 14:33, 6F
→
12/13 14:34,
20小時前
, 7F
12/13 14:34, 7F
→
12/13 14:36,
20小時前
, 8F
12/13 14:36, 8F
→
12/13 14:36,
20小時前
, 9F
12/13 14:36, 9F
→
12/13 14:36,
20小時前
, 10F
12/13 14:36, 10F
推
12/13 14:37,
20小時前
, 11F
12/13 14:37, 11F
推
12/13 14:38,
20小時前
, 12F
12/13 14:38, 12F
推
12/13 14:42,
20小時前
, 13F
12/13 14:42, 13F
推
12/13 15:47,
18小時前
, 14F
12/13 15:47, 14F
推
12/13 16:51,
17小時前
, 15F
12/13 16:51, 1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7 之 21 篇):
姆咪
11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