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好味小姐炎上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貓咪喵喵)時間1月前 (2025/10/22 16:09), 1月前編輯推噓7(7023)
留言30則, 9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18/26 (看更多)
※ 引述 《Victoryking (貓咪喵喵)》 之銘言: :   : 有一說一他這樣說其實構成乘機性交罪 :   : 第 225 條 :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 :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夫妻根本沒有例外 :   : 老婆喝醉斷片 你操她 直接構成225 :   : 這下自投羅網了 :   : 收網! :   : https://i.imgur.com/O7K4UuR.jpeg
:   → ilovemami: 老婆就沒意見了 這件事從開始就不構成強姦 如果真的有發生 那答案就是構成 乘機性交就沒有事後同意這個概念 只要對方當下處於不知或不能抗拒的狀態 你插下去就是直接構成225 沒在管你事後怎樣的 只要插下去就是三年起跳 沒在跟你開玩笑 法律就是直接認定在這個狀態的人沒有同意發生性關係 不管是你老婆還是陌生人 法律說沒有同意就是沒有同意 老婆的意見算個屁 你有沒有同意 是法律說了算 謝謝喔 -- https://i.imgur.com/CQh30Jb.gi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1120586.A.72D.html

10/22 16:12, 1月前 , 1F
最高法院的見解就是這樣
10/22 16:12, 1F
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猥褻罪之規範本質,乃指有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相類情形 之人,於被侵害時,因處於不能或不知抗拒之狀態,而無表達其自主意思之可能,刑法乃予 規範,以保護該等人之性自主決定權,此乃屬擬制之性自主意願,即經由法律規範補足其拒 絕意思。縱嗣後被害人得知上情,而未為責難之表示,亦難認可以被害人嗣後之意思狀態, 而推認被害人於與行為人發生性交、猥褻行為時,其之性自主決定權未遭侵害。 就算事後被害人沒有為責難之表示 也不能認為他的性自主權沒有受到侵害 結論就是就算被 害人沒差 一樣還是侵害性自主權

10/22 16:13, 1月前 , 2F
不能睡姦太苦了
10/22 16:13, 2F
※ 編輯: Victoryking (110.28.1.139 臺灣), 10/22/2025 16:14:08

10/22 16:14, 1月前 , 3F
性侵的定義好像不只性交還有猥褻行為吧 那新婚夫妻早安吻
10/22 16:14, 3F

10/22 16:14, 1月前 , 4F
一類的事情 也算構成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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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6:15, 1月前 , 5F
所以睡姦一定犯法 太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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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6:15, 1月前 , 6F
唉 什麼時候才能把政府ban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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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6:16, 1月前 , 7F
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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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6:16, 1月前 , 8F
被害人覺得沒差 不能算性自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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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6:16, 1月前 , 9F
睡姦就是要先把老婆叫醒 問他意願 他同意後 你叫他去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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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6:16, 1月前 , 10F
你再開始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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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6:17, 1月前 , 11F
最高法院法官那些老頭不懂睡姦的美妙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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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6:17, 1月前 , 12F
她去睡=不知不能抗拒狀態 一樣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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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6:17, 1月前 , 13F
叫老婆假裝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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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6:18, 1月前 , 14F
那也很簡單 只要妻子在檢察官面前表示開玩笑就好了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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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6:18, 1月前 , 15F
立案也不會被起訴 但這凸顯了刑法235夫妻之間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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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6:18, 1月前 , 16F
是不是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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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6:18, 1月前 , 17F
假睡就沒義意了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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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16:19, 1月前 , 18F
法律規定知道要辦就得去辦,至於起不起訴是另外一回事
10/22 16:19, 18F

10/22 16:19, 1月前 , 19F
我覺得理論派一定是這樣 臨床實務派一定不會無聊找事
10/22 16:19, 19F

10/22 16:19, 1月前 , 20F
情讓自己加班
10/22 16:19, 20F

10/22 16:20, 1月前 , 21F
你自己在家玩不要公開說沒人會沒事找事
10/22 16:20, 21F

10/22 16:20, 1月前 , 22F
這種大部分就當作沒看到ㄅ,有人去檢舉才有動作
10/22 16:20, 22F

10/22 16:21, 1月前 , 23F
如果自己耍白痴在公開場合說 然後你還是公眾人物 你
10/22 16:21, 23F

10/22 16:21, 1月前 , 24F
就等著那個那個了
10/22 16:21, 24F

10/22 16:21, 1月前 , 25F
是說原來台灣性不性侵有時候看的不是當事人的意見 而是
10/22 16:21, 25F

10/22 16:21, 1月前 , 26F
看脆上灣姐的意見 想想真挺抽象的捏
10/22 16:21, 26F

10/22 16:22, 1月前 , 27F
因為確實就是違法阿而且還不是小罪 這可是不得了的
10/22 16:22, 27F

10/22 16:22, 1月前 , 28F
大案
10/22 16:22, 28F

10/22 16:22, 1月前 , 29F
10/22 16:22, 29F

10/22 16:24, 1月前 , 30F
這波我挺灣姐
10/22 16:24,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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