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么吉] 橘子再見了水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seiko)時間3月前 (2025/09/10 22:05),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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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sh97143 (我想當楠木燈小姐的狗)》之銘言: : ※ 引述《XROCK》之銘言 : : 且推特服務條款效力並無凌駕於法律之上,不代表其他人真的可以拿來任意使用 : 回這段 : 推特條款比較像是 : 你要發文 = 同意條款 = 授權被轉載重製 : 所以應該不會有條款凌駕於法律的情況 : 因為是發文者授權出去了 對方就是看要不要直接告侵犯肖像權 行為確屬侵害肖像權,但若肖像權人未能舉證證明 此一侵害肖像權行為,對其造成何種損害,或造成 其名譽有何受損,或受有何負面評價 又損害賠償之債,以有損害之發生為成立要件, 蓋侵權行為之責任,以彌補損害為目的,倘無損害, 則行為雖違法,亦不發生損害賠償問題 大概4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98.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57513124.A.511.html

09/10 22:11, 3月前 , 1F
這東西好像跟DMCA類似 第一步是要求撤除 不撤才有後續問題
09/10 22:11, 1F

09/10 22:12, 3月前 , 2F
不能直接告 有一個避風港條款
09/10 22:12, 2F

09/10 22:12, 3月前 , 3F
所以刪文應該是合理的 但水桶就 窩不知道 ㄏ長自己解釋
09/10 22:12, 3F

09/10 22:15, 3月前 , 4F
板規寫在那邊 30天 橘子如果真的覺得判得不恰當就上訴
09/10 22:15, 4F

09/10 22:15, 3月前 , 5F
我也不會獨斷說一定要桶
09/10 22:15,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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