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么吉] 橘子再見了水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天音彼方的小石頭)時間3月前 (2025/09/10 21:44), 編輯推噓7(7015)
留言22則, 13人參與, 3月前最新討論串11/19 (看更多)
首先,板規中之所以要規範上位法及個人資料保護違規, 我覺得是因為板主作為管理職, 有積極協助使用者及站方免因站上言論受法律責任追訴的必要。 所以對我來說,並不用到100%覺得違反上位法或個資保護法才能使用這條板規, 100%是法院要幹的事,可能有20%的機率會違法,就可以用5-14、5-15處理了,這 樣才能起到避免風險的功能。 回到本案,pareru張貼的圖片是否有違反肖像權或個資法(下稱肖像權) 參照法務部100年10月19日法律決字第1000020440號函釋意旨,公眾人物的  肖像本身具有一定之經濟上價值,如果未經同意將公眾人物的照片,使用於商業上,將可 能構成「肖像權」的侵害。 惟公眾人物如政治人物、演藝人員、運動員、作家等具新聞興趣人物,其肖像權受保護程 度應受一定之限制,應就個案具體利益予以衡量,兼以調和基本權間衝突。(臺灣桃園地 方法院108年度選字第2號民事判決參照)依照法院實務見解,如係基於新聞自由、公共利 益等正當目的,則應不構成肖像權侵害。 我覺得在本案上,並非基於新聞自由、公共利益等正當目的 且推特服務條款效力並無凌駕於法律之上,不代表其他人真的可以拿來任意使用 另外,我認為照片是包含在 5-15中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等 項目中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166.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57511860.A.5B0.html

09/10 21:44, 3月前 , 1F
你抄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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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你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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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複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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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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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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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文章值 138 Ptt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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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我手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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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打這篇的時候ㄏ長有打她屁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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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46, 3月前 , 10F
手打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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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46, 3月前 , 11F
這是你想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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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46, 3月前 , 12F
你說你是龜男我還比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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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47, 3月前 , 13F
厂長打秘書屁屁 秘書邊幫厂長那個邊打這篇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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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47, 3月前 , 14F
支持ㄏ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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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53, 3月前 , 15F
我缺的康德義務論誰來幫我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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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54, 3月前 , 16F
歪逼z剛才已經發過康德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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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1:59, 3月前 , 17F
丫 不早說 我還查一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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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2:01, 3月前 , 18F
肖像本身具有一定之經濟上價值,如果未經同意將公眾人
09/10 22:01, 18F

09/10 22:01, 3月前 , 19F
物的照片,使用於商業上,將可能構成「肖像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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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2:01, 3月前 ,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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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2:01, 3月前 , 21F
但球球那篇沒有使用於商業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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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22:07, 3月前 , 22F
沒有 但就像丹哥說的 他公開不代表他就要給你無條件轉貼
09/10 22:07,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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