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柯文哲起訴書小討論(小草勿進)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貓咪喵喵)時間11月前 (2025/01/11 06:13),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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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ctoryking (貓咪喵喵)》之銘言 : 可以構成犯罪嫌疑重大(50%)的羈押 : 但還遠遠不到有罪判決(95%) : 所以就是可以知道 羈押庭跟審判庭是不一樣的 : excel在羈押庭很有用 到了審判庭可能就變垃圾了 : 羈押庭是自由證明 不需要證明到必死無疑 可以使用傳聞證據 : 審判庭是嚴格證明 裡面很多要求 而且不能使用傳聞證據 然後還有證明到95% 這就是為什麼黃國昌在唬爛的原因 因為他根本沒搞懂羈押庭跟審判庭的差距== 我覺得他刑事訴訟法真的有點糟糕 他說 https://imgur.com/Hl4ligZ
https://imgur.com/kfjPATv
https://imgur.com/b9j9x2H
檢察官說 橘子男友說橘子跟自己說他家中常常有6000萬到3億 這就是傳聞證據沒錯 因為正確做法如上面所說 你需要拷打橘子本人 不然你拷打男友他只會跟你說 阿橘子就這樣跟我說阿我怎麼知道 但問題是 現在是羈押庭啊== 羈押庭 本來就可以使用傳聞證據啊 靠腰勒 到底哪里違反刑事訴訟法的原理原則 檢察官完全合法阿 幹 國昌又覺得自己贏了 黃國昌:我只是一個民訴學者 什麼是傳聞證據 簡單來說就是 A聽B說 C殺了D 然後法官把A叫來問 A就說 我聽B說C殺了D 這就是傳聞證據 傳聞證據因為有很嚴重的誇大斷章取義跟沒辦法有效反詰問的問題 所以傳聞證據這個東西是很危險的 dangerous 你能夠把這種誰誰誰說的當成證據判人去關 太恐怖了 正確的方法是直接傳那個B到法庭來拷打 不然你要拷打A的時候 A只會說 阿B就這樣跟我說的啊 我怎麼知道 所以傳A來 根本就沒屁用啊 你一問他也三不知 只會說B這樣說的 傳一個機器人來要幹嘛 所以審判庭當然不能用這樣的白癡證據阿 但是羈押庭可以 因為羈押庭不是審有罪無罪 所以可以啊 羈押庭可以使用傳聞證據 但這些證據到了審判庭就通通不能用了 所以黃國昌其實就在唬爛 他根本沒搞懂傳聞證據在幹嘛 民訴學者素質== -- https://i.imgur.com/CQh30Jb.gi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2.102.51.24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36547234.A.ABB.html

01/11 06:16, 11月前 , 1F
其實這篇本來是打在前一篇的一部分但我覺得上一篇好
01/11 06:16, 1F

01/11 06:16, 11月前 , 2F
像太長了所以把這篇獨立出來
01/11 06:16, 2F

01/11 06:21, 11月前 , 3F
你版一堆法學家,好可怕
01/11 06:21, 3F

01/11 06:32, 11月前 , 4F
法學專家再多,還是救不回站長 QQ
01/11 06:32, 4F

01/11 06:32, 11月前 , 5F
其實這個只是刑訴基操== 林鈺雄的書都寫得很清楚 我
01/11 06:32, 5F

01/11 06:32, 11月前 , 6F
覺得黃國昌可能要去深造一下我們德派的刑訴了
01/11 06:32, 6F

01/11 06:34, 11月前 , 7F

01/11 06:35, 11月前 , 8F
這篇的東西這本書上面都有寫 黃國昌應該要先買來看
01/11 06:35, 8F

01/11 06:35, 11月前 , 9F
三遍 或許會少很多錯誤
01/11 06:35,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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