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深夜誠實說阿北被押後 心情很差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沙陀曼)時間1年前 (2024/09/06 09:43), 編輯推噓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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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8:04,
你解釋給我聽呀= =
09/06 08:04

09/06 08:28,
解釋840哪來的
09/06 08:28
我數學4級分算一下好了,泥板法律人幫我看一下有咩有錯 == 以前京華城那塊地是工業用地煉鐵廠,容積率上限300% ↓ 1987年威京集團買地,並用捐地當條件更換地目,從工業變為第三種商業區。 1991年准許變更,容積是560% - 捐出的三成公園用地 = 392% 另外北市再給樓地板面積12萬284平方公尺,最終蓋出來的容積率678.91% ↓ 2010年京華城地點太爛沒人去,威京集團想拆掉蓋豪宅,提出想要560%容積率。 北市(冰冰時代)擋下,認為應回歸本來的392%。 ↓ 2013威京跑監察院陳情,監委余騰芳、馬以工提報告但未有糾正, 2016換劉德勳接手,認為北市延惰並且算成392%有問題,提出糾正。 (然後劉德勳卸任之後跑去威京下面當董事) ↓ 北市(柯P時代)按照監察院意見認定560%,但是拔了樓地板面積, 京華城提行政訴訟之後敗訴,維持560%。 ↓ 北市(柯P第二任時代)稱依照都市計畫法24條,讓威京自擬都市計畫案。 他們比照都更案的「綠建築獎勵」、「智慧建築獎勵」、「耐震設計標章獎勵」 自擬「韌性城市貢獻獎勵」、「智慧城市貢獻獎勵」、「宜居城市貢獻獎勵」拿到20%。 北市則是「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辦理。 然後再用自購30%容積獎勵,拉高到840%。 主要問題就要吵的就是都市計畫法24條是不是真的可以讓威京這樣自擬的那麼開心。 還有京華城明明就只是經營太爛自己拆掉想蓋豪宅, 那為何北市還用「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讓他過關。 北市和TMD主張都市計畫法24條寫這樣: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 所以讓威京自擬都市計畫案取得20%容積沒問題。 監察院則是這兩邊都糾正,說這樣搞有問題。 還有這次一堆被傳過去問的都委,像神掌女兒都說20%於法無據不能碰。 但是最終還是勃起到840開工。 所以柯粉就要自己思考這20%的兩個方面到底合不合法。 按目前看來被認為不合法的機率比較大, 但是就算不合法,比照馬英九大巨蛋案還是有機會不燒到柯P讓他大概半血復活。 -- (と・てノ) 翼龍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195.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25587032.A.8B8.html

09/06 09:44, 1年前 , 1F
不過說到底就雙標 柯文哲這要坐牢的話
09/06 09:44, 1F

09/06 09:44, 1年前 , 2F
那應該會有很多人陪他一起進去
09/06 09:44, 2F

09/06 09:45, 1年前 , 3F
這個案子就是搞到太難看一堆人不敢背書才鬧那麼大
09/06 09:45, 3F

09/06 09:46, 1年前 , 4F
都委會同意的應該都被抓去問過了
09/06 09:46, 4F

09/06 09:47, 1年前 , 5F
借轉八卦
09/06 09:47, 5F

09/06 09:49, 1年前 , 6F
所以看起來到560這邊市府都沒啥問題
09/06 09:49, 6F

09/06 09:51, 1年前 , 7F
560%就林欽榮幫柯P劃的底線,然後之後就換彭振聲了
09/06 09:51, 7F

09/06 09:52, 1年前 , 8F
這比大巨蛋那個難逃吧
09/06 09:52, 8F

09/06 09:52, 1年前 , 9F
亂講 假新聞
09/06 09:52, 9F

09/06 09:53, 1年前 , 10F
圖利這玩意兒就很玄,法官不會那麼鐵齒讓你有讓別人賺就
09/06 09:53, 10F

09/06 09:53, 1年前 , 11F
判有罪
09/06 09:53, 11F

09/06 09:53, 1年前 , 12F
不然都不用搞建設了
09/06 09:53,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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