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清大生辱罵同學「延畢的垃圾」法官判無罪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本当に腰が十分です)時間1年前 (2024/07/09 08:00),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5/20 (看更多)
※ 引述 《LoKingSer》 之銘言: : → ILoveMegumin: 你要不要先解決前提的競合問題 07/09 07:38 : → LoKingSer: 因為只成立1個公然侮辱罪,所以這樣就不算反覆罵囉? 07/09 07:43 : → MurasakiSion: 你要先確定王蛇知道競合是什麼欸 07/09 07:44 : 推 sustainer123: 不是 王蛇 你怎麼覺得你比法律系還懂 07/09 07:46 : → LoKingSer: 所以我才要問「反覆」的標準是啥ㄚ 07/09 07:49 : → LoKingSer: 啊我認為的「反覆」是重複罵好幾句 07/09 07:53 : → LoKingSer: 結果法官的「反覆」是當場吵都只算1次 07/09 07:53 : 推 ILoveMegumin: 趕下班派的會直接複製貼上憲法法庭判決 07/09 07:53 : → ILoveMegumin: 然後用過去的標準 直接判有罪 07/09 07:53 : → Lilchicken: 跑熊貓的都對法律問題很在意是怎樣 07/09 07:55 : → LoKingSer: 所以你認為這位法官判得很正確就對ㄌ 07/09 07:56 王蛇 他是地檢署的書記官 法律系畢業的高材生 就算不是律師 在刑法方面也比菜鳥律師強多了 我建議你 要不付他諮詢費 不然就是你用同樣的話罵愛惠惠 到時候他告你 你就可以去跟法官討論這個問題了 對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40.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20483206.A.D26.html

07/09 08:09, 1年前 , 1F
不要=.=
07/09 08:09, 1F

07/09 08:13, 1年前 , 2F
要啦 你要加油 對呀
07/09 08:13, 2F

07/09 08:20, 1年前 , 3F
如果我被判有罪還要賠錢給愛惠惠,阿消你要幫我出嗎?
07/09 08:20, 3F
文章代碼(AID): #1cZ7s6qc (Marginalma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5 之 20 篇):
文章代碼(AID): #1cZ7s6qc (Marginal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