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申請板規解釋
※ 引述《ILoveMegumin (桐谷遙的專屬刻印蟲)》之銘言:
: 3.檢舉違規
: (1) 重複檢舉應提出新事證,未提出新事證者,水桶2個月,第二次違規水桶1年。
: 第三次違規,除水桶一年,外加永久不受理檢舉。
: (2) 私信檢舉者,除5.15個人資料保護之檢舉、5.16非公眾人物討論,
: 其餘檢舉不受理。
: 1、重複檢舉的要件
: 是指同一人重複檢舉?
: 還是不同人的重複檢舉也包含在內?
: 若解釋為不同人的話
: 請解釋問題2
: 2、如果包含不同人的重複檢舉
: 如果先檢舉的人格式錯誤
: 後檢舉的格式正確
: 先檢舉人的檢舉是否視為無效,自始不存在?
根據判例
#1acJl8Qs (Marginalman)
作者: an94mod0 (灯露家的小蠟燭) 看板: Marginalman
標題: [公告] 水桶
時間: Mon Jun 26 15:18:29 2023
06/26/2023 15:20:15 an94mod0 暫停 leopika 發言,期限為 60 天
推
06/26 01:28,
06/26 01:28
→
06/26 01:28,
06/26 01:28
推
06/26 01:33,
06/26 01:33
無違規
噓
06/26 10:17,
06/26 10:17
噓
06/26 10:18,
06/26 10:18
→
06/26 10:18,
06/26 10:18
噓
06/26 10:18,
06/26 10:18
合併處理
推
06/26 10:22,
06/26 10:22
合併處理
推
06/26 12:26,
06/26 12:26
重複檢舉
06/26 10:22~12:26間laptic並無任何新的發言,檢舉人也未提出新事證
5-3違規
水桶60日
z-5-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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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姓板友是因為跟他人重複檢舉進桶的
自己只有檢舉過一次
當然啦 這是球球的解釋
其他板主怎麼解讀板規
那是他們的事
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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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68.1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88815506.A.D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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