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申請板規解釋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夜空メル的かぷ民)時間2年前 (2023/07/08 19:24),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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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ILoveMegumin (桐谷遙的專屬刻印蟲)》 之銘言: : 3.檢舉違規 : (1) 重複檢舉應提出新事證,未提出新事證者,水桶2個月,第二次違規水桶1年。 : 第三次違規,除水桶一年,外加永久不受理檢舉。 : (2) 私信檢舉者,除5.15個人資料保護之檢舉、5.16非公眾人物討論, : 其餘檢舉不受理。 :   我覺得可以更細分ㄟ 1.板主處理前的重複檢舉 (1)相同人檢舉相同違規行為 例如:A檢舉B在甲文中違規行為後 A又檢舉B在甲文中違規行為 而且沒有新事證 這種應該會死掉 (2)不同人檢舉相同違規行為 例如:A檢舉B在甲文中違規行為後 C又檢舉B在甲文中違規行為 而且沒有新事證 不同人檢舉同樣違規行為 這樣會死掉嗎 2.板主處理後的重複檢舉 (1)相同人檢舉相同違規行為 例如:A檢舉B在甲文中違規行為後 版主判無違規 A不服又檢舉B在甲文中違規行為 而且沒 有新事證 這種應該是一定死的 板主都判過了 沒有新事證幹嘛再檢舉一次 (2)不同人檢舉相同違規行為 例如:A檢舉B在甲文中違規行為後 板主判無違規 C又檢舉B在甲文中違規行為 而且沒有新事證 這種會死嗎 感覺會死吧 都判過了 大概率是因為沒有看到前面有人檢舉過 8888888 那版主可以回答會死掉的是哪種嗎 我自己認為 1-1 應該會死 1-2 不知道會不會死 2-1 一定死 2-1 大概會死 謝謝喔 -- https://i.imgur.com/CQh30J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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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9:27, 2年前 , 1F
你是法官你決定
07/08 19:27, 1F

07/08 19:29, 2年前 , 2F
這我知道 除了1-2外 在實務界都是不受理
07/08 19:29, 2F

07/08 19:29, 2年前 , 3F
1-2就要比書記官的速度 先送先贏 後送不受理
07/08 19:29, 3F

07/08 20:20, 2年前 , 4F
都算吧
07/08 20:2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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