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板主進來一下 含525已回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想幹死中岡的味丹)時間3年前 (2022/02/26 21:39), 編輯推噓3(3035)
留言38則, 5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7/14 (看更多)
※ 引述《walter741225 (瓦特)》之銘言: : ※ 引述《zMidTwo5566 (爬虫類好き)》之銘言: :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 : 公開之個人資料。 : : 5. 於本站看板中,使用者於文章內文、暱稱、簽名檔、推文等,有以下 : : 內容者,本局得將相關文章予以鎖文: : :   (2) 個人資料: : :      (A) 姓名、ID、暱稱 : :      (B) 學號、身分證字號、網路通訊帳號 : :      註:前兩項必須同時符合才處理 : :    (C) 非經當事人同意之電話、地址 : :      註:本項只要單獨符合即進行處理 : : (D)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 : 註:參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第 1 款 : 我昨天其實沒有跟到 : 所以被鎖文的那幾篇是公佈到什麼程度? : 公開的FB? : 公開的FB上的真實姓名? : 電話? : 身分證字號? : 還是什麼程度阿? 回一下瓦特這段 ------------ 雖然我也不喜歡肉搜 可是我想問 如果我貼正妹公開的FB 單純聊妹子正不正 這算個資法嗎? 還是現在就算是公開的FB 也能吃個資法自助餐?

02/26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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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29
PTT內還是人治為主 如果用法律來看的話 很多都行不通 肉搜個資最主要還是保障站內的人 所以我猜啦 認定標準應該是如果那些資料 直接指名站內某人 那就會被罰 如果只是PO個網路名人那應該沒事 除非他說不給PO 那就得刪掉(例如表特板) 再來昨天後續被罰的那個 應該是明知那是違規的行為 還故意要PO 所以才會被罰 以上不負責推論 -- 本帳號主人除板務、組務外不回任何訊息。 包含站內信、IG、Facebook、LINE..等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7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45882757.A.3D2.html

02/26 21:41, 3年前 , 1F
對阿 我也覺得昨天的問題在貼了那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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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2, 3年前 , 2F
然後語帶挑釁 戲謔 或者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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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表特版也是先斬後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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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2, 3年前 , 4F
對 就是明明知道是違規還硬要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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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2, 3年前 , 5F
所以我才會說 那要是我看到他這樣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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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RE他的文 或甚至我發新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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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2, 3年前 , 7F
直接貼FB 也不提到當事人的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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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3, 3年前 , 8F
就聊FB的內容 那能說我肉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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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3, 3年前 , 9F
可是FB網址點開來看到帳號就知道是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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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3, 3年前 , 10F
如果前篇被鎖文的話 後續繼續PO就可能會被罰 最主要還是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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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3, 3年前 , 11F
你沒辦法保證所有人都能保持同樣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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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3, 3年前 ,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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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4, 3年前 , 13F
其實講真的 這完全看看板警察怎麼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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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怎樣 跟我無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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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4, 3年前 , 15F
這種東西就是氣氛整個起來了才會去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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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5, 3年前 , 16F
你今天一個人針對某人去肉搜 沒人理可能也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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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5, 3年前 , 17F
我貼FB出來聊 然後就說我肉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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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5, 3年前 , 18F
這我覺得有得討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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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6, 3年前 , 19F
如果你是直接PO出來 然後沒說誰 應該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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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6, 3年前 , 20F
我看過第三者貼別人FB出來被檢舉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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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6, 3年前 , 21F
有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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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6, 3年前 , 22F
但如果前面有人PO出來 還指名是誰 你又PO一次 可能就會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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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6, 3年前 , 23F
我是覺得對某人回文然後貼他FB這起頭是沒事啦 但是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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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7, 3年前 , 24F
如果你貼出來的案例有指到人 被檢舉就會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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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7, 3年前 , 25F
或是之前有人做 就像丹哥說的 有點刻意的那味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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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7, 3年前 , 26F
可是 我"不知道"這個FB是誰的耶 我單純想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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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7, 3年前 , 27F
就跟貼妹子FB想要聊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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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7, 3年前 , 28F
始終是人治 用動機來判斷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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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7, 3年前 , 29F
這就真的看板警了耶 每個人的尺度應該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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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7, 3年前 , 30F
真的是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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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7, 3年前 , 31F
而且我記得板警判的沒得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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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7, 3年前 , 32F
如果當事人來告訴我他不希望被貼 我可以配合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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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8, 3年前 , 33F
02/26 21:48, 33F

02/26 21:48, 3年前 , 34F
那以後誰貼妹子FB 版警沒做事就是雙標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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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48, 3年前 , 35F
不過 人治本來就是雙標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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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50, 3年前 , 36F
其實我是想表達 要遵守這些規則 又要讓人不寒而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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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50, 3年前 , 37F
其實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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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51, 3年前 , 38F
是阿 所以我才說不要明講其實都還好
02/26 21:51,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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