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板務] 板主進來一下 含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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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lter741225 (瓦特)》之銘言本人照片. 不清楚. 真實姓名. 沒有. 沒有. 原住民加分考上國立大學. https://i.imgur.com/yr4beOE.jpg. 這個要怎麼算. 我以前看很多人說能夠google找到的都算公開資訊. 公開資訊=OK合法. 但其實還真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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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MidTwo5566 (爬虫類好き)》之銘言. 其實我一直覺得板規有一個很奇怪的地方. 每個版都寫中華民國法律是板規的上位. 但是一個事件是否違法. 是法院判斷ㄚ. 所以要用這條只能等法院判決出來. 還是說都是等半年一年之後法院判決. 板主才刪文刪推文==?. 對ㄚ. 我就問問. 這個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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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不是板警,以下推測+綜合BP案例. 1.要有直接連結pttid跟個資(姓名、fb這種有照片的社群網站、工作地點等). 2.板警要能判斷這確實是個資. 這部份 A.當事人檢舉而且要提供資訊給板警證明是個資. B.板警自己照文章資訊google就能確認是個資. 3.討論方向具有惡意,這部份是我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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