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建議新增禁止未經同意使用他人文字之板規已回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Work for HimemoriLuna)時間4年前 (2021/09/26 09:20), 編輯推噓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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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先簡單地說吧: : #1XJo4F7n (Marginalman) : 這位發文者明知我早已經在先前發表的文章內宣告「禁止使用我的文字」,然而仍執意使 : 用之 : 而查了板規,發現僅有「轉錄文章需經發文者同意,未經同意轉錄文章者,經原發文者檢 : 舉,水桶兩週」這條規定。 : 但是,根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 : 已明確表示「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此舉為其一看板違 : 規行為 : 又根據第八條第一項,該行為應「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 因此,在此鑒請板主群考量,是否應修改前面的板規為「轉錄或複製本板文章需經發文者 : 同意」,謝謝。 : *根據 #1Kg1WbQP (PttLaw),單純引用網址、文章代碼者,不在此限 我知道你是馬來鄉民 也知道你有關注PTT的各大板熱門話題 不過你上次的政黑文 塔綠班是你檢舉的吧 講講原因吧 誠實的回答 你只是把言論自由當作是馬來西亞伊斯蘭文化的附屬物嗎? 其實我那天看到你的文就滿想問的 畢竟要先確認一下 之後比較好對話 雖然沒人在問我怎麼沒發文,但我還是回答你 一方面我真的在值班 二方面是這裡複製文那麼多 我不知道該說啥 三方面是 我在這裡還沒什麼人聊V的時候 我就在你的皇城Holo串講了很多 也許我還不想放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15.161.2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32619244.A.63B.html

09/26 09:21, 4年前 , 1F
哪篇?板標的話,跟我沒有關係 = =
09/26 09:21, 1F

09/26 09:21, 4年前 , 2F
有些人就是喜歡檢舉人當興趣而已 不要想太多
09/26 09:21, 2F

09/26 09:22, 4年前 , 3F
特!也該附議該條款了
09/26 09:22, 3F

09/26 09:23, 4年前 , 4F
H伊森在皇城講啥==
09/26 09:23, 4F

09/26 09:26, 4年前 , 5F
醫生在值班辛苦惹,醫療人員都很偉大
09/26 09:26, 5F

09/26 09:30, 4年前 , 6F
辛苦了,醫生,有空回答我問題好不好,等您洗完澡、睡完
09/26 09:30, 6F

09/26 09:30, 4年前 , 7F
覺,充份休息後再看啊,我不敢叫您很累、值班時也一定要
09/26 09:30, 7F

09/26 09:30, 4年前 , 8F
給意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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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9:34, 4年前 , 9F
特哥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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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9:36, 4年前 , 10F
真假== ㄐ為才4特粉ㄇ
09/26 09:36, 10F

09/26 09:46, 4年前 , 11F
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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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0:05, 4年前 , 12F
分類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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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0:30, 4年前 , 13F
原來是複製文==
09/26 10:30, 13F

09/26 11:56, 4年前 , 14F
特!
09/26 11:56, 14F
文章代碼(AID): #1XJyhiOx (Margin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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