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建議新增禁止未經同意使用他人文字之板規已回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時間4年前 (2021/09/26 13:06), 4年前編輯推噓0(0013)
留言13則, 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28/31 (看更多)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先簡單地說吧: : #1XJo4F7n (Marginalman) : 這位發文者明知我早已經在先前發表的文章內宣告「禁止使用我的文字」,然而仍執意使 : 用之 : 而查了板規,發現僅有「轉錄文章需經發文者同意,未經同意轉錄文章者,經原發文者檢 : 舉,水桶兩週」這條規定。 : 但是,根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 : 已明確表示「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此舉為其一看板違 : 規行為 : 又根據第八條第一項,該行為應「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 因此,在此鑒請板主群考量,是否應修改前面的板規為「轉錄或複製本板文章需經發文者 : 同意」,謝謝。 : *根據 #1Kg1WbQP (PttLaw),單純引用網址、文章代碼者,不在此限 您是覺得一經您使用的文字 他人就不得使用嗎? 限制轉錄文章為限制使用者任意使用系統上之轉錄功能 不得任意轉錄當下該使用者之文章全部(包含推文)於其他看板 該行為因有系統紀錄 可以相對容易判定 而您所提的文章內容 是全篇文章還是一整段還是只要提到一句 皆須原發文者同意? 若此規定一出 任何使用者在本板發文 該如何知道自己有沒有"複製"到他人的文章? 我可以理解您的文章風格突出 受到部分使用者之模仿或是直接複製 但這樣通則性的規定不得複製他人文章 將使大部分人發表文章都陷入違規之情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89.1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32632806.A.4F0.html

09/26 13:11, 4年前 , 1F
有沒有機會由當事人檢舉 視為私仇或挑釁
09/26 13:11, 1F

09/26 13:11, 4年前 , 2F
然後有辦法可以處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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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3:13, 4年前 , 3F
不過這也是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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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3:13, 4年前 , 4F
因為公開環境本來就是說話要負責
09/26 13:13, 4F
或者說 在公開板面發表文章 就應該有 該文章會被不特定人閱覽、引用的預期 我覺得PTT的系統 並不會讓人誤以為改作之文章為原使用者發表 可以明顯的看出是他人發表 不會有盜用其他人風格冒名發表的問題 ※ 編輯: tzunghan (36.226.89.137 臺灣), 09/26/2021 13:15:46

09/26 13:13, 4年前 , 5F
不就12-1
09/26 13:13, 5F
※ 編輯: tzunghan (36.226.89.137 臺灣), 09/26/2021 13:17:06

09/26 13:17, 4年前 , 6F
其實這次問題不在"盜用" 而是改編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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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3:18, 4年前 , 7F
而問題就在於當事人非公眾人物
09/26 13:18, 7F

09/26 13:18, 4年前 , 8F
不過這就反應行為 行為活躍就難免如此
09/26 13:18, 8F

09/26 13:19, 4年前 , 9F
如果真的要搞 大概會看到皇城的人來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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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3:19, 4年前 , 10F
邊板仔模仿他們文章在酸他們之類的
09/26 13:19, 10F
但 該使用者之提議 主要的意義在於盜用(複製) 我個人並不支持限制改編諷刺 只要是非人身攻擊、無意義之謾罵 我認為都受言論自由的保護 身為一個板面管理者 主要目的為維持板面秩序 而非處理私人恩怨 目前沒有理由 限制該行為 ※ 編輯: tzunghan (36.226.89.137 臺灣), 09/26/2021 13:26:14

09/26 13:25, 4年前 , 11F
所以馬來人這樣講話 為什麼別人不能學他講話?
09/26 13:25, 11F

09/26 13:27, 4年前 , 12F
還是本板禁止諷刺啊?我只記得不能人身攻擊而已?
09/26 13:27, 12F
目前沒有規定禁止諷刺,也沒有打算規定禁止諷刺 但我看起來該使用者個人並不喜歡該行為 不代表別人要聽他的就是了 當然 我尊重任何對本板板規之建議 但我認為他若是不滿一個板規並無規範之行為 可先自行找該使用者溝通 ※ 編輯: tzunghan (36.226.89.137 臺灣), 09/26/2021 13:28:53 ※ 編輯: tzunghan (36.226.89.137 臺灣), 09/26/2021 13:30:35

09/26 13:49, 4年前 , 13F
好的,瞭解板主的想法了
09/26 13:49, 13F
文章代碼(AID): #1XJ__cJm (Margin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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