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建議新增禁止未經同意使用他人文字之板規已回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薛丁格的速食店)時間4年前 (2021/09/26 14:18), 4年前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3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31/31 (看更多)
呀咧呀咧 這位發文者明知我早已經在先前發表的文章內宣告「禁止使用我的文字」,然 而仍執意使用之 (推眼鏡 唔姆.. 而查了板規,發現僅有「轉錄文章需經發文者同意,未經同意轉錄文章者,經原 發文者檢舉,水桶兩週」這條規定。 (咳咳 但是,根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 嘛 已明確表示「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此舉為其一看 板違 規行為 (燦笑 又根據第八條第一項,該行為應「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茶 因此,在此鑒請板主群 (嘆 *根據 #1Kg1WbQP (PttLaw),單純引用網址、文章代碼者,不在此限 (遠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37.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32637105.A.FF1.html ※ 編輯: MosDonalds (49.216.137.115 臺灣), 09/26/2021 14:19:53

09/26 14:21, 4年前 , 1F
(恐龍法官
09/26 14:21, 1F

09/26 14:22, 4年前 , 2F
你考上後 判決記得這樣寫 會上新聞
09/26 14:22, 2F

09/26 14:24, 4年前 , 3F
記得叫書記官也這樣寫
09/26 14:24,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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