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建議新增禁止未經同意使用他人文字之板規已回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老嬸/老姨/老歐巴桑)時間4年前 (2021/09/26 09:05), 編輯推噓0(002)
留言2則, 1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6/31 (看更多)
馬來先生 針對推文或文章回覆,是大家很常用的方式,不是只對你這樣喔。禁止了,會造成大家的不方便吧? 因為這是很常見的bbs使用者回覆方法,算條列式的回應。 但通常一直長文條列回覆或辯論下去,大家很快就會失去了解的興趣,所以,也請你不用太擔心的 基本上您的提議是影響整個ptt的使用者,您應該是向ptt站長提議吧? 算了是增加整個站的基本條例吧?沒錯吧 你不該向本板申請和提議,我覺得你應該向上提議,我想的沒錯吧? 謝謝喔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先簡單地說吧: : #1XJo4F7n (Marginalman) : 這位發文者明知我早已經在先前發表的文章內宣告「禁止使用我的文字」,然而仍執意使 : 用之 : 而查了板規,發現僅有「轉錄文章需經發文者同意,未經同意轉錄文章者,經原發文者檢 : 舉,水桶兩週」這條規定。 : 但是,根據《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 : 已明確表示「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此舉為其一看板違 : 規行為 : 又根據第八條第一項,該行為應「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 因此,在此鑒請板主群考量,是否應修改前面的板規為「轉錄或複製本板文章需經發文者 : 同意」,謝謝。 : *根據 #1Kg1WbQP (PttLaw),單純引用網址、文章代碼者,不在此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94.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32618359.A.0CB.html

09/26 09:10, 4年前 , 1F
我個人覺得這還算是看板自治的範圍以內,暫無延伸至全站的
09/26 09:10, 1F

09/26 09:10, 4年前 , 2F
必要性,不過要怎樣看那個寫法,我無意多加干涉
09/26 09:10, 2F
文章代碼(AID): #1XJyTt3B (Margin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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