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何定義異常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JJ)時間3年前 (2021/04/26 14:54), 編輯推噓0(006)
留言6則, 5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3/16 (看更多)
無故刪除他人ID是不好的 沒有經過眾人的同意 就自訂原則刪除他人ID 代表ptt被少數幾個人控制 請所有人一起向站方請願 恢復這段時間因跳板被刪除的ID 最好恢復成以前的註冊方式 讓外人也能註冊 以前在bbs上約人連線遊戲的時光多棒 但他們一不注意 ID就因四個月未上站而刪除 已經無法約人連線 以前還可以在跳板上bbs匿名約跑 讓人查不到是那個系的 disFabulous早已承認跳板上站的行為本身是中立的 實際上 跳板上站本來就是合法行為 不構成問題 所以帳號被刪除的人可以提告某站長刑法第359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 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而且法律凌駕使用者條款之上 所以絕對可以提告 台大人與人約跑時 為隱藏台大IP而以跳板上站是常有的事 某站長刪除他人帳號 妨礙台大人約跑 最多只要準備當時註冊ID時的資料和歷次上站IP的紀錄 便能提告 不準備這些資料 亦可提告 除非某站長恢復那些被刪除的帳號 否則帳號被刪除的人通通可以提告刑事與民事 某站長一旦被告 敗訴機率極高 還要面對民事求償 僅討論各種事態可能發展 這篇發文之後 如果我被開罰單但我的P幣不足以繳罰單 請給我P幣讓我繳罰單 否則我會無法替廣大的人群爭取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80.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19420070.A.3B9.html

04/26 14:55, 3年前 , 1F
現在是什麼垃圾都丟邊板就對了
04/26 14:55, 1F

04/26 14:57, 3年前 , 2F
學會乞討 才是重新做人的第一步
04/26 14:57, 2F

04/26 15:05, 3年前 , 3F
別人被刪關你啥事==
04/26 15:05, 3F

04/26 15:06, 3年前 , 4F
登入16次退一
04/26 15:06, 4F

04/26 15:09, 3年前 , 5F
這覽學帳號
04/26 15:09, 5F

04/26 15:10, 3年前 , 6F
你們不知道?
04/26 15:10,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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