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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靠櫃] 不推台北站前蘭蔻櫃姊-陳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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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7(47推 0噓 77→)留言12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sley21 (你永遠不會知道...)時間12年前 (2011/11/24 00: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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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底妝產品近期內都快要用完了,就決定趁今天下班時間全部買齊. 粉餅習慣用MAC...遮瑕用Bobbi brown...粉底液則是用蘭寇.... 我買東西一向採取速戰速決..已經打定主意要買什麼產品就直接請櫃姐幫我拿色號... 付費...就前往下一櫃位.... 但今天非常巧合地三個櫃位熟識的櫃哥櫃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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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8(28推 0噓 118→)留言14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aukatz (貓咪的墳上有蝴蝶)時間12年前 (2011/11/26 20: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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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妝板發這種文很煞風景,. 但個人認為把服務不好的櫃姐名字直接公布在網路上,. 這事情已經無關厚不厚道而是「對、不對、」甚至有沒有違法?. 而板主們應該討論一下這種事情可能會帶來甚麼嚴重性,. 基於「保護板友和其他人」的立場,討論類似事件是否合宜。. 第一,這事件的本質是一個從事服務業的人,沒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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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11推 0噓 3→)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asary (going u)時間12年前 (2011/11/27 00: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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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原文全部引用. 請先參考刑法318-1 妨礙秘密罪. 所謂的"違法公布個資". 指的即為"秘密的個人資料". 原文所指櫃姐 在公眾場合之百貨公司工作 身上主動掛名牌. 足見其工作地與姓名皆非"秘密資料". 故原文作者並無違法之慮. 推文裡說得很清楚了. 服務業的服務態度 本來就是可受公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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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1→)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asary (going u)時間12年前 (2011/11/27 04: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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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s大毫無關係. 純粹就是欽佩她這份分享的心. 非要跳出來回文 就是我不懂"為何反推櫃姐就不能寫名字 不能寫全名". 您覺得刺眼 但我一點也不覺得刺眼. 我還覺得寫在標題太簡單明瞭了呢~. 上篇文我已經說過了. 服務業的服務態度 完全是"可受公評之事". 在這個點上一直繞 我個人覺得沒有意義. 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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