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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政府管太多:捷運站面交罰7500元 「礙著誰」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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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5(28推 3噓 68→)留言9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rusli (horusli)時間10年前 (2013/08/30 10: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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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太多:捷運站面交罰7500元 「礙著誰」. 2013年08月30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30/35258595/. 【魏斌╱高雄報導】不少網拍賣家為了節省運費,喜歡利用捷運站面交商品,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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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14→)留言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eepsummer時間10年前 (2013/08/30 23: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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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聽M大一說立法目的. 所以就好奇去查了一下. 我從法源的資料庫點開大眾捷運法. 卻發覺大眾捷運法當初立法的時候沒有總說明. (但也很有可能是法源自己沒有!?). 然後只找到了北高兩市的第五十條的裁罰基準. 高雄市政府處理違反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及第五十條之一事件裁罰基準. 七│未經許可在車│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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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12推 1噓 33→)留言4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ao (ㄧㄠˊ)時間10年前 (2013/08/31 08: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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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面交並不算妨礙安寧的商業行為(如擺攤),捷運局不爽的部分應該是搭了車卻不付適當的票價。不然出站在閘門外面交,還會想抓嗎?. 從七張搭到紅樹林站內面交,再搭回大坪林,只付16元,捷運局當然不爽。但如果紅樹林付費出站面交,捷運局還會不爽在站內(付費區外)面交嗎?畢竟票價也付了約100元了. 如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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