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MRT ]
討論串[新聞] 政府管太多:捷運站面交罰7500元 「礙著誰」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政府管太多:捷運站面交罰7500元 「礙著誰」. 2013年08月30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30/35258595/. 【魏斌╱高雄報導】不少網拍賣家為了節省運費,喜歡利用捷運站面交商品,此
(還有895個字)
內容預覽:
因為聽M大一說立法目的. 所以就好奇去查了一下. 我從法源的資料庫點開大眾捷運法. 卻發覺大眾捷運法當初立法的時候沒有總說明. (但也很有可能是法源自己沒有!?). 然後只找到了北高兩市的第五十條的裁罰基準. 高雄市政府處理違反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及第五十條之一事件裁罰基準. 七│未經許可在車│第五十
(還有1850個字)
內容預覽:
我認為面交並不算妨礙安寧的商業行為(如擺攤),捷運局不爽的部分應該是搭了車卻不付適當的票價。不然出站在閘門外面交,還會想抓嗎?. 從七張搭到紅樹林站內面交,再搭回大坪林,只付16元,捷運局當然不爽。但如果紅樹林付費出站面交,捷運局還會不爽在站內(付費區外)面交嗎?畢竟票價也付了約100元了. 如果是
(還有74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