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讓座,很困難嗎?

看板MRT作者 (好像是)時間15年前 (2009/03/24 22:46),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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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ILINGWU (漂浮在空中的魚)》之銘言: : 今天和同事去八里騎單車 : 回程時 在淡水捷運站搭捷運時 : 車一來 一堆人往車廂內湧入 : 這時有兩男兩女進入車廂 : 兩個女生一看到博愛座就一屁股坐上去 : 其中有一個女生還念了貼在博愛座旁邊文字 : 博愛座要給懷孕婦女 老年人 行動不便者 抱小孩者 : 念完 四個人便嘻嘻哈哈的聊起天來 : 過一會兒 有一對夫妻抱著一個嬰兒還牽著一個約四歲的小女孩上捷運 : 媽媽抱著嬰兒四處看著是否有位子可坐 : 小女孩吵著要坐椅子 : 這時 車廂內的人一直看著那四個嘻嘻哈哈的年輕人 : 但這四個年輕人仍嘻笑談話 : 那位媽媽也抱著嬰兒看著他們 : 他們仍沒有要讓坐的意思 : 我看了很生氣 : 但仍用緩和的語氣對那女生說 : 「小姐,可以麻煩您讓個位子給那媽媽坐嗎?您坐在博愛座上。」 : 那位小姐愣了一下 臉色有點變 : 然後用平淡的聲音對我說 : 「當然可以。」 : 當那媽媽抱著孩子坐在博愛座上之後 : 那個女生突然跑來跟我說 : 「小姐,可以請你不要這樣跟我說話好嗎?」 : 我聽到之後仍笑笑的點點頭 : 同事安慰我不要理她 : 我笑笑的故意放大聲音說 ~~~~~~~~~~~~~~~~~~~~~~~~~ : 「若自己做錯還不肯承認,那就是爸媽沒教好。」 ~~~~~~~~~~~~~~~~~~~~~~~~~~~~~~~~~~~~~~~~~~~~~~~ 唉........... 一個人犯了法律,罪證確鑿,在法官面前俯首認罪後, 法官也不會拿著麥克風在街上宣讀他的罪狀。 請問原po是憑哪一點要這樣公開羞辱人? 又是憑哪一點宣判人家「做錯事」? 如果讓座可以這麼簡單分辨對錯的話, 為什麼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把他列入正式的法律條文呢? 為什麼總有人要拿自己的道德觀來當作評判是非的依據呢? : 車到台北車站時 那四個人下車了 : 要下車前 那女生突然轉頭一直看著我 : 我也回看著她 笑笑的搖搖頭 : 當時我的心中想 : 有天妳也會當媽媽 也會帶著自己的小孩搭捷運 : 相信妳也很希望有人讓未給妳 : 多為別人想想吧 : 讓坐 很困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33.153

03/24 22:56, , 1F
有人覺得大聲就是正義..╮(﹋﹏﹌)╭..
03/24 22:56, 1F

03/24 23:43, , 2F
看這麼多,反正也沒結果,會讓就會讓,不會讓還是不會讓
03/24 23:43, 2F

03/25 00:28, , 3F
更何況自己不是法官,還把別人的罪行罪狀貼出來給大家看。
03/25 00:28, 3F

03/25 01:55, , 4F
這段話提到法院去,會判成羞辱嗎? 你最後一句是個好鏡子
03/25 01:55,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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