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關於新的出版法的文章~

看板MONSTER作者 (Give me 1more chance)時間19年前 (2004/11/26 13: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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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後所有的新聞都不用撥了.... : 報紙也都不用賣了.... : 因為內容都是涉及血腥暴力色情,會引誘人犯罪的東西... : 乾脆以後政府就設一個「511幼兒之家」~ : 把所有的兒童都關起來~~ : 每天都來一杯熱可可~ : 電視撥「蘇坦那超人」~ : 等18歲放出來之後~ : 全部都是面帶微笑的優秀青年啦~~ : (看過『怪物』的就知道我在說啥了~XD) : >   而這些新版格林童話,也都因為內容描述性愛,全部都算限制級,倒 : > 是一些名字看起來聳動,什麼慾望愛戀,玩命遊戲,其實內容平淡,就以 : > 普級過關。其實規範很簡單,但對於出版商來說,卻是大工程不只出版商 : > 傷腦筋,書店也必須設置限制級專區,否則書店一樣也會受罰。 : 說到受罰~ : 那天我在和店員討論的時候~~ : (就是我在『口胡!!我怒了!!!』提到的那天~) : 他們說~ : 除了罰金之外~~ : 最討厭的~就是必須歇業一年.... : 那位店員還說~~ : 他還向店長提議乾脆在漫畫店門口貼「18歲以下不得進入」~ : 以免那麼麻煩搬東搬西的~~ : 而且這樣就不會受罰了....... : 這實在太誇張啦.... 真無聊,不過我記得小時候的思考邏輯就是有"禁"的東西最好 反正什麼不能看的就最好看,我覺得保護級還比較有意義 畢竟什麼東西透過網路都能很容易取得 政府真的很無聊耶,反正這種東西還是有辦法買的到 他醬搞真的沒有什麼意思 那麼多網路遊戲還不是一大堆小孩子在玩,像天堂那種噴血的也要禁啊 唉....選舉要到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34.194
文章代碼(AID): #11fi713g (MON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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