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外電] Utley被禁賽兩場

看板MLB作者 (老鷹)時間8年前 (2015/10/12 21:15), 8年前編輯推噓111(117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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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0:37,
問題是MLB近幾年有幾個二遊被鏟爆了?今年有兩個。去年呢
10/12 20:37

10/12 20:37,
?前年呢?這是常態還是異數?Odor跟Utley都是二壘手,他
10/12 20:37

10/12 20:37,
們就會感同身受不去鏟人嗎?這是比賽的一部分,這也彰顯二
10/12 20:37

10/12 20:37,
遊的價值。
10/12 20:37
喔?所以二游的價值必須建立在被跑壘員剷斷腿的風險之上? 人數不論是常態還是異數,會傷害到對方運動員就不是好事 難道要等到全大聯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二游都被剷斷腿再來修法?

10/12 20:41,
老話一句,怕得話去守三壘或外野,我們能夠容忍二遊打個OP
10/12 20:41

10/12 20:41,
S .650-700的原因是什麼?是他們有最困難的防守要處理,這
10/12 20:41

10/12 20:41,
包含處理各種粗暴雙殺。
10/12 20:41
有更安全的打球環境,為什麼還要二游去冒這個險?

10/12 20:49,
捕手的膝蓋耗損遠比本壘攻防給捕手帶來更多麻煩。本壘攻防
10/12 20:49

10/12 20:50,
算少見,今年我也只看到一次
10/12 20:50
本壘攻防戰因為我巨帥哥捕手條款被修掉了 難不成二游不能像捕手這樣修法?更何況現行規則這個滑壘就是違法的

10/12 20:54,
跟你說,這在美國叫有guts。你是為了球隊的勝利冒著自己也
10/12 20:54

10/12 20:54,
會折損的風險去搞得。
10/12 20:54
神邏輯,這叫做有guts?為了贏球不擇手段然後說鏟人那位也有受傷風險? 你要不要看看鏟人的有多大的風險? Utley只是剛好被撞到頭 比較多數的球員是知道要去閃這個齷齪滑壘才沒有那麼多人受傷 實際上Tejada也知道要閃,所以一開始就站得離壘包遠遠的 但Utley打從一開始就是想鏟人 這叫做有guts? 你要不要被有guts試試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42.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LB/M.1444655756.A.D0E.html

10/12 21:17, , 1F
大家都在做 約定成俗 不爽不要打 科科
10/12 21:17, 1F

10/12 21:18, , 2F
以後不要用滑的,破壞嘛.當然要整個人把他撞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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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18, , 3F
記得撞的同時腳踩個壘包就合規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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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19, , 4F
我看MLB有幾個二遊可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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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20, , 5F
黃忠義表示:我滑壘真的很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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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20, , 6F
運動員哪一個不是全身都是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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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員打球受傷 跟被人蓄意弄傷是完全兩回事 因為院動員會受傷 所以鏟人就是對 去你的

10/12 21:21, , 7F
人家全身是傷跟你可不可去弄傷他有個屁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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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21, , 8F
全身都是傷跟這個事的關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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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23, , 9F
大聯盟有非常多的二遊被鏟過,有幾個受傷不行了?
10/12 21:23, 9F
所以我才說 就必須等到全大聯盟50%以上二游被鏟傷才能修法?

10/12 21:24, , 10F
明明就是高危險動作還要護航,都已經被官方打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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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24, , 11F
可以鏟人啊 但utley那個根本太誇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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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25, , 12F
所以傷沒有大到折損整個棒球生命就不叫受傷嗎 ? 歪理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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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25, , 13F
受傷不行的你當然不會記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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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25, , 14F
那大聯盟那麼多捕手被衝撞 幹嘛為了posey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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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25, , 15F
Utley可能手牢牢抓住壘包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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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26, , 16F
最不爽的就是一副檢討被害人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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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27, , 17F
反正就是右手勾著規定 左手怎樣傷天害理都沒差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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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27, , 18F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10/12 21:27, 18F

10/12 21:27, , 19F
沒辦法呀。大聯盟教鏟人也教閃躲鏟人。
10/12 21:27, 19F

10/12 21:28, , 20F
反正Utley如果上訴失敗被禁賽那其他球員比照辦理就好了
10/12 21:28, 20F

10/12 21:28, , 21F
等你家的被鏟到整季報銷再來嘴啊 講別人都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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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1:28, , 22F
Utley Rule
10/12 21:28, 22F
還有 245 則推文
還有 14 段內文
10/13 00:43, , 268F
你就只是想說"鏟人就是不對"吧, 例子亂舉會被找出漏洞的
10/13 00:43, 268F
對啊 你沒看到重點 挑一堆非重點的東西來反擊 我就特別提醒你重點,再來,你找漏洞隨便你 那個姜正浩被鏟的影片 基本上多數人都是認定跑壘員故意鏟人 「側滑」只是拿來掩飾故意的面具

10/13 00:43, , 269F
沒人支持鏟人啊,贏球比較重要>.^,看看以後改了規則會不
10/13 00:43, 269F

10/13 00:43, , 270F
會有不怕死的游擊站在壘上換取跑壘員鏟他然後禁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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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0:45, , 271F
在封殺成立前,跑壘員跟持球員在場上地位相等,跑壘員有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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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0:45, , 272F
選擇進壘方式跟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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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0:47, , 273F
我認同阿特力被罰,但是姜我可以跟你戰為甚麼不該被罰
10/13 00:47, 273F
我根本沒想跟你戰姜那個不該被罰 鏟人行為罰不罰正常情況就該由裁判以自身原則去判決

10/13 00:47, , 274F
可以說思考古板啦,但是妳把破壞雙殺的舉動無限上綱成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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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0:47, , 275F
傷人,那先管觸身球比較好,這比觸身還要約定成俗好嗎
10/13 00:47, 275F
就是有人支持鏟人啊 我這篇文引用的推文那個帳號就是支持的 至於觸身球 又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了

10/13 00:50, , 276F
你都看完csqeszzz的文了,你怎麼會說出這種話呢?
10/13 00:50, 276F

10/13 00:51, , 277F
但是目前狀況就是"大多數"球員跟裁判"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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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所以我在那篇推文說這個問題要趕快訂下標準啊 以後就照標準走 不得有異議 現階段什麼情況我很清楚 ※ 編輯: changeagle (220.135.42.29), 10/13/2015 00:55:12

10/13 00:53, , 278F
再者二遊還有妨礙守備的不動明王條款,妳不滑下去吃虧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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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0:53, , 279F
攻方還是守方很明顯吧,那現在滑二壘限制變多了,那某些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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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0:53, , 280F
礎一定要更動。沒人希望受傷,要改可以,給個數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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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0:54, , 281F
我從前面就是只回"姜"的那個play,你想無限上鋼,我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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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1:03, , 282F
另外,跟"支持"鏟人不同,我是認為防守員"進入"合法滑壘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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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造成碰撞,因此我反對跑壘員做出會超過壘包的滑壘,ex: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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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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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我針對錯誤問題回答了 從姜那個影片來看,姜已經完成封殺移開壘包傳球傳往一壘 跑壘員卻還是硬生生雙腳往姜掃過去 這是你的「進入合法滑壘區域而造成碰撞」 這就是觀點上的不同,因為我會認為他的雙腳已經遠離「合法區域了」 ※ 編輯: changeagle (220.135.42.32), 10/13/2015 01:09:47

10/13 01:26, , 285F
我前面也說明過了,姜離壘包並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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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1:33, , 286F
如果姜左腳沒中,右腳看起來還是會被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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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1:42, , 287F
在姜的案例上,之前的球員訪問大多認為是"合理"的
10/13 01:42, 287F

10/13 07:21, , 288F
10/13 07:21, 288F

10/13 07:22, , 289F
姜那個play是乾淨的。
10/13 07:22, 289F

10/13 07:24, , 290F
這是Utleyhttp://goo.gl/82YQ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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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7:26, , 291F
Utley的問題是太晚動作與沒摸壘包
10/13 07:26, 291F

10/13 09:06, , 292F
中華職棒曾經因為類似案例直接判妨礙守備 雖然事後沒懲處
10/13 09:06, 292F

10/13 09:06, , 293F
不過我看比起禁賽 梅子更想要當場直接認定是妨礙守備
10/13 09:06, 293F

10/13 09:07, , 294F
CPBL都比MLB進步 認為棒球一直都可以如此的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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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09:07, , 295F
從小學的 看的是哪邊的棒球???
10/13 09:07, 295F
你會被嗆 棒球是美國人發明的,不爽不要打

10/13 09:43, , 296F
10/13 09:43, 296F
※ 編輯: changeagle (39.12.10.150), 10/13/2015 10:20:54

10/13 11:07, , 297F
同s952112大 樣我也是認為要改規則 但不該從Utley開始
10/13 11:07, 297F

10/13 11:08, , 298F
前另外 規則沒明修改前 我也不認為Utley的舉動比其他小動
10/13 11:08, 298F

10/13 11:10, , 299F
作有髒到哪裡去 我是認為要說髒都一樣髒
10/13 11:10, 299F

10/13 11:16, , 300F
或許不該說"改規則" 而是準將規則標準明確化
10/13 11:16, 300F
文章代碼(AID): #1M6xACqE (MLB)
文章代碼(AID): #1M6xACqE (ML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