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MCU_Talk ]
討論串[桃銘] 被圖書館罰錢
共 5 篇文章
內容預覽:
話說我也來分享個圖書館的怪政策好了. 有天,我借了本書跟書的光碟片,要還的時候發現光碟片找不到,. 書還了且過了十天後,我還是沒找到光碟,這時候積欠款項假設. 為 200 $NTD 好了。後來我被圖書館小姐告知可以申請光碟片遺失,. 申請之後一個月內都不會增加罰款。因此,我的罰金就停在 200 $N
(還有312個字)
內容預覽:
掛遺失是針對圖書館資源已弄丟將賠償. 所以才會有掛失後一個月內將資源賠償完畢,掛失後的罰款將不會累計. 不過一個月後如果沒有賠償完畢罰款將持續累計. 但是同學告知資源不見或是找不到時. 館員或是工讀生都會協助同學如何解決. 不管你所借閱的資源是"臨時找不到"或是"真的不見了". 都可以做掛失的動作.
(還有9個字)
內容預覽:
哈! 沒想到有圖書館的人出來回答,這樣大家可以深入討論一下!. 你後面說得沒錯,要確保其他同學也能利用圖書館資源. 不讓有心人士鑽一個月也不會罰款的漏洞. 但我想問一個問題,如果我到期的最後一天去掛了遺失. 但實際上我並沒有丟掉光碟,一個月到了之後,我把原本. 光碟上面的圖書館條碼撕掉,並宣稱這是我
(還有140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