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桃銘] 被圖書館罰錢

看板MCU_Talk作者 (Imskyman)時間14年前 (2009/11/25 00:07), 編輯推噓4(408)
留言12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 引述《tmle (Elan)》之銘言: : 掛遺失是針對圖書館資源已弄丟將賠償 : 所以才會有掛失後一個月內將資源賠償完畢,掛失後的罰款將不會累計 : 不過一個月後如果沒有賠償完畢罰款將持續累計 : 但是同學告知資源不見或是找不到時 : 館員或是工讀生都會協助同學如何解決 : 不管你所借閱的資源是"臨時找不到"或是"真的不見了" : 都可以做掛失的動作 : 但是我們都會告知你的權益 : 如果你之後找到你所借閱的資源時 : 那代表東西一直在你身邊並不是不見 : 所以罰款會持續累計並不會扣除 : 這是要確保其他同學也能利用到圖書館的資源 : 不讓有心人士鑽一個月內將不會有罰款的漏洞 哈! 沒想到有圖書館的人出來回答,這樣大家可以深入討論一下! 你後面說得沒錯,要確保其他同學也能利用圖書館資源 不讓有心人士鑽一個月也不會罰款的漏洞 但我想問一個問題,如果我到期的最後一天去掛了遺失 但實際上我並沒有丟掉光碟,一個月到了之後,我把原本 光碟上面的圖書館條碼撕掉,並宣稱這是我去買書後附加的光碟 然後拿去給館員!! 那是不是更可以 "合法" 的佔用圖書館資源?? 而且還不用付錢 另外,圖書館不就還要花條碼的錢,來補上這個原本應該存在的貼紙? 不瞞您說,我跟館長討論過了 XD 他覺得這樣圖書館不但要被有心人士 佔用資源,而且圖書館還要花額外的經費把貼紙補上 所以如果你有在圖書館工作,還有請你反應給相關老師知道 這樣圖書館遺失借書的解決方式就更完善了。 也會解決大家對這個部份的疑慮了! 所以圖書館的面子就靠你了 X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5.83.78

11/25 00:11, , 1F
然後有新的政策後,還要麻煩你公告在這給大家知道! :)
11/25 00:11, 1F

11/25 00:27, , 2F
天仁是館長的學生XDDDDDDDDDD
11/25 00:27, 2F

11/25 00:32, , 3F
看到屁屁這樣說,我發現我上文章好像會讓人誤會
11/25 00:32, 3F

11/25 00:32, , 4F
其實我只是用開玩笑的口吻 所以有誤會的話敬請見諒 :)
11/25 00:32, 4F

11/25 02:18, , 5F
偷偷說一下一個問題..不知道是我光碟機太怪異 跟圖書館
11/25 02:18, 5F

11/25 02:18, , 6F
不合還是怎樣的 讀圖書館的光碟 我的光碟機總是哀的特別
11/25 02:18, 6F

11/25 02:19, , 7F
大聲...拿出來換我自己的光碟又沒事 看表面又沒有刮痕= =
11/25 02:19, 7F

11/25 07:33, , 8F
那是上面的條碼或是索書號的標籤角沒黏緊,壓一壓就好了
11/25 07:33, 8F

11/25 12:00, , 9F
只是覺得借閱的期限有點短@@ 大學部只有一個禮拜?
11/25 12:00, 9F

11/25 13:25, , 10F
在光碟上面貼東西實在是一件很蠢的事情...
11/25 13:25, 10F

11/25 14:12, , 11F
大學部可以借兩個禮拜
11/25 14:12, 11F

11/27 06:59, , 12F
專業的光碟貼條是有配重的,轉起重心來不會偏
11/27 06:59, 12F
文章代碼(AID): #1B30J1MO (MCU_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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