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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GGC不應有權利將我們完全永久停權
共 12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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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課本說詐欺是定式犯罪,. 也就是一定要照著流程才成立詐欺。. 1.施用詐術. 第一個層面,就是GGC故意使用詐術,知道自己在使用詐術。. 連那種散佈錯誤的訊息,但當事人自己不知道的也不算喔。. 這部分要說定型化契約是詐術嗎?. 以往的玩家經驗,都是使用外掛或者修改遊戲本身會被鎖帳號,. 嘴砲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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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覺得台灣學校應該教導一些正常的基礎法學教育. 癢告民事案件看告什麼搞不好真的有勝算. 告詐欺就算了根本贏不了. 告人基本上要你想要贏. 有兩個基本的邏輯. 1.告對罪名2.舉證確實. 第一點簡單講就是. 他把你揍到半死 你告他殺人罪. 成不成立?不成立 因為你還沒死. 他違反其他罪名那是另外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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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遊戲每個人有不同看法. 休閒型玩家喜歡良好的遊戲體驗. 良好的溝通與隊友的鼓勵. 建立起30分鐘的情儀. 時常將"請, 謝謝, 對不起"掛在嘴邊. 展現我們台灣人親和力的一面. "請 打野幫忙gank好嗎?謝謝,對不起你是不是不會做事?". "請 中路再等等好嗎?謝謝,對不起我不知道你的能力單線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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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339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重要的構成要件,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詐術". 也就是你要證明G社有意圖 並且有行使詐術 還要法院認證通過.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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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個人的看法. 航航就拿跟高+0那場來打就好了. 只要拿出在互嘴的情況下只有航航被鎖,這點爭議性就非常的大. 其實幾乎每一場都有人在挑釁,只要拿的出對話記錄,. 證明航航因為人紅被G社針對,勝算就會很大了。. G社大概只拿航航每一場都有嘴砲的證據出來,. 航航只要說是互嘴的情況就沒甚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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