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線上玩家打怪挨罵「低能」基檢:虛擬身份

看板LoL作者 (一手彈琴)時間8年前 (2017/07/27 17:20), 8年前編輯推噓1(16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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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ngkiss0618 (劍舞北極)》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UOSH-1 ] : 作者: v3aa7n (薰)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線上玩家打怪挨罵「低能」基檢:虛擬身份 : 時間: Thu Jul 27 14:24:14 2017 : 線上玩家打怪挨罵「低能」基檢:虛擬身分不構成侮辱 : 2017-07-27 11:52 自由時報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44511 :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楊姓男子與線上玩家一起打怪,連死11次拖累團隊戰績,挨 : 姓戰友PO罵:「低能兒是不是」、「跑到那/幹嘛!」楊不甘受辱告林公然侮辱。基隆 : 檢署認定,玩家均以暱稱、非真實身分組隊,彼此不認識對方,楊並不會因此名譽受損 : 因此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 處分書指出,住在宜蘭縣的楊姓男子是英雄聯盟線上遊戲的玩家,3月間某日凌晨在住 : ,與住在基隆市的林姓男子與另3名玩家共同組隊,與另外5名玩家對戰。 : 楊與林分別以暱稱在遊戲中稱呼對方移防、支援,未料,楊在遊戲中死了11次,引起林 : 滿,認為楊拖累團隊戰績PO文:「低能兒是不是」、「你完成這樣我不能嘴你是不是」 : 「跑到那/幹嘛」 : ,楊不甘受辱下線後向宜蘭警方控告林公然侮辱。 : 檢察官調查時,林解釋,「我問他低能兒是不是,不是罵他」、且他的PO文只有楊與另 : 3名同隊戰友看得到,敵對的5名玩家看不到。 : 檢察官調查,當天對戰的10名玩家,彼此均不認識對方,且林、楊2名玩家都以暱稱相 : ,並非真實身分,因此不構成公然侮辱,因此處分林不起訴。 - 法律系最討厭的一句話之一: 台灣法律不意外 問號 講的都好像不照你想的判就是爛 包括那些死刑 覺得爛的可以自己去翻翻各大案件判決書 你就會知道為啥有些事不是那樣判 (當然還是有爛的)很主觀 回到主題: 網路上的公然侮辱罪也是近10年來才流行 網路普及之前你有想過你有天能在網路上暱名爽噴人嗎? 因此在沒有特別法條去規範網路上的辱罵情況下 就會去適用刑法309的公然侮辱 那好啦 本罪的構成要件之一 被害客體 規定要是特定人 而不能是非特定人(例:高雄人都87、某黨都智障 以上都不構成客體) 再來 人 要是有血肉的自然人或法人 那問題就來了 我今天如果說 媽的智障法洛士 你要怎麼認定他是在噴這角色 還是噴玩家本人? 而在大家都暱名彼此不認識的情況下噴你 真的會達到讓你受辱的感覺嗎? 各方見解不同 法官檢察官所參考的也就不同 所以這類型網路案件目前欠缺更細的法條規範 才會有很極端的結果發生 非常正常 有興趣可以去司法院網站搜尋判決書 關鍵字打一打 順便看看某些公然侮辱知名案件都噴了些什麼 很有趣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95.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501147237.A.253.html

07/27 17:21, , 1F
這裡不是八卦板,這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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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7:22, , 2F
八卦二二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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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7:25, , 3F
喔 台灣法律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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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7:26, , 4F
PTT都幾年了 你說10年前太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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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可能太短 我是指開始出現網路公然侮辱罪 ※ 編輯: willy50307 (42.77.195.251), 07/27/2017 17:28:24

07/27 17:29, , 5F
這案例就讓大家想到概念式連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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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7:29, , 6F
法律人最愛講的一句話:看判決書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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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7:31, , 7F
法律系討厭關我屁事 外人就覺得多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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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別人有這種感覺 台灣法律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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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7:31, , 9F
殺人不會死 就是爛 懂嗎 老子還得繳稅養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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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不一定得死 ※ 編輯: willy50307 (42.77.195.251), 07/27/2017 17: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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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犯罪者一個機會吧 殺女友的出獄後也能當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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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7:38, , 11F
嘴人不起訴非常合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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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7:38, , 12F
你要學著習慣 動鍵盤敲幾個字永遠比動腦看判決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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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忍不住.. 我還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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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殺人不眨眼的人都沒死刑了 這種法律很意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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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7:42, , 14F
不是每個人都會思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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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7:42, , 15F
台灣法律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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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7:45, , 16F
要是MMORPG那種的話就比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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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LOL這種組隊玩一場就散了 根本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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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犯急著判死而不是研究心理 那就回去找和摩拉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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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7:50, , 19F
有人需要這張嗎? http://i.imgur.com/6UuqS1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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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illy50307 (42.77.195.251), 07/27/2017 17:56:09

07/27 17:56, , 20F
想知道樓上那張圖 4的位置為什麼這麼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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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刻出現一定要照心意判的了...幫補,不爽去修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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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繼續慢慢思考啦 繼續亂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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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推第一段 鄉民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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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看推文就有幾個秀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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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們法律系的就還沒一統說法嘛 那還不能讓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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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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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說我還真沒發現 圖網路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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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照金額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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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8:23, , 29F
法律界多黑還想裝無辜 嗆民眾不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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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判決沒這麼多會沒事扣你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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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8:26, , 31F
判決標準說清楚啊 每次都自由心證不就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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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法律系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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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系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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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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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8:28, , 35F
說個笑話 台灣法律不ey 概念式連結 殺人不用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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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8:35, , 36F
我不太在意這種網路毀謗案件,只看那些重大刑案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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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台灣法律不意外,台灣法律系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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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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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暴民7pu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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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8:45, , 39F
念了一點法學書就放棄自主思考的人 自動把判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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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8:45, , 40F
化 放棄自己生氣的權利 難怪酸別人7 pupu
07/27 18:45, 40F
我是要放棄啥權利 我也沒合理化判決阿@@從頭到尾都是解釋為何會有不同結果 這串你也倒數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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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真的不意外啊 想想曾文欽說過什麼 廠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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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8:51, , 42F
嗆台灣法律的就想辦法改 沒辦法就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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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8:53, , 43F
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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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8:54, , 44F
法律本來很多都是法官自由心證 一堆非法律系在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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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 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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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illy50307 (42.77.195.251), 07/27/2017 19:19:59

07/27 19:33, , 46F
法律系最愛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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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9:46, , 47F
法律不看判決書也太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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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9:47, , 48F
台灣法律就是爛 偏偏讀法律又不想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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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9:58, , 49F
當然不想改啊 改了不就打自己臉 怎麼叫人去看判決
07/27 19:58, 49F

07/27 19:59, , 50F
書 怎麼在網路上嗆人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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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20:08, , 51F
看到原Po說殺人不一定得死...難怪現在法院裡面一堆
07/27 20:08, 51F
因為人民是用情感來看待死刑 可惜法律一定要理性 門外漢永遠在扣帽子 好的法律人也 只能默默承受

07/27 20:27, , 52F
台灣法律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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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21:10, , 53F
殺人當然不一定得死 你就不要哪一天不小心遇到 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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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21:10, , 54F
死再來哭
07/27 21:10, 54F
遇到我也還是一樣

07/27 21:14, , 55F
明明就一樣的事情 每個檢察官法官講的都不一樣 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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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21:14, , 56F
是看他爽不爽而已 zz
07/27 21:14, 56F
ZZ最好都一樣 不同情況環境對象用語 當然不會都一樣 這串邏輯排名你進倒數前3

07/27 21:49, , 57F
就是看法官爽阿 他想怎判就怎判
07/27 21:49, 57F

07/27 21:50, , 58F
然後只會跳針叫人家念書 看判決書
07/27 21:50, 58F
你可以舉個例從人類歷史以來 哪個朝代哪個國家的判官不是依個人見解在判的? 隨時間進步才會有這麼多法條跟程序來限制法官 儘可能接近完全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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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什麼罵智障公務員 或低能警察就不行?
07/28 00:50, 59F

07/28 00:50, , 60F
說到底 隨便次等窮人怎麼罵 但是不能罵到我高等人
07/28 00:50, 60F
※ 編輯: willy50307 (114.38.229.180), 07/28/2017 16:16:23 ※ 編輯: willy50307 (114.38.229.180), 07/28/2017 16:24:51 ※ 編輯: willy50307 (114.38.229.180), 07/28/2017 16:31:50
文章代碼(AID): #1PUR1b9J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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