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這次雞社的做法消失

看板LoL作者時間9年前 (2015/03/24 18:30), 編輯推噓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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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lymaker (..)》之銘言: : ※ 引述《wingpai (wingpai)》之銘言: : : 不覺得這個判決有發生甚麼問題..... : 我想你根本沒搞清楚重點..... : 雖然最後處罰的「結果」差不多,但「過程」卻是天壤之別, : 而G社在過程的雙重標準,才是讓人覺得有爭議的部分。 : < DarlingYou > : 1/15 DLY FB揚言明天罷賽 : 1/15 G社發公告,先扣你79200,明天敢罷賽我就把你踢掉 : 1/16 DLY如期出賽,所以只扣錢,沒被取消資格 : <閃電狼> : 3/21 FB發表明日罷賽聲明 : 3/22 閃電狼真的罷賽了,只以個人名義到場打表演賽 : 3/24 G社發公告,閃電狼罷賽罰25萬。 : 看到這邊你發現了嗎? : DLY說要罷賽,G社的立場就很強硬, : 一天之內立馬公告,說要罰你79200, : 同時明白的警告你:你罷賽我就直接取消你的參賽資格! : 但閃電狼說要罷賽,G社就選擇沉默, : 3天後,等閃電狼罷完賽了,再出來說我罰你25萬, : 同時捧了一下銀網說要捐錢的氣度。 : 參照DLY的狀況,假如G社真的沒有雙重標準, : 應該在3/21~3/22中午之前,就先發公告要罰閃電狼一筆錢, : 同時警告閃電狼,3/22晚上不來比賽的話,我就取消你的參賽資格。 : 但沒辦法,「最公平的做法」往往不等於「最大利益」, : DLY和閃電狼,雙方失格造成的利益損失差異太大, : 所以使得G社在處理閃電狼的態度,偏向把利益至於公平之上, : 這自然會讓某些講求「公平第一」的人,覺得G社沒卵蛋,欺善怕惡大小眼。 : 仔細想想,在現實生活中, : 有錢或者高學歷的犯罪者,不也往往容易得到輕判嗎? : 雖然我們常常會對此感到憤怒或無奈,可是偏偏也無法否認, : 這種不公平的處理,常常就是最合乎利益的選擇。 : 總之,學著接受吧...... 只有宣布方式不同 如果DLY女領隊是老闆 今天DLY也是到場打友誼賽阿 跟閃電狼不同就只有是不是有老闆能決定一切 處罰一模一樣 只是閃電狼罰比較多 還有公告發的不一樣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3.217.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27193045.A.43C.html

03/24 18:31, , 1F
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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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18:33, , 2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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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18:35, , 3F
癢癢癢癢癢癢癢癢癢癢癢癢癢癢癢癢癢癢癢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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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18:35, , 4F
有點想回癢還是不要好了 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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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不想癢但看回文看的好癢 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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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18:36, 7F

03/24 18:37, , 8F
處罰一模一癢 不一癢 好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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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18:37, , 9F
你終於懂了
03/24 18:37,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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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大師也會癢
03/24 18:57,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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