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鍾怡雯的神話不再

看板Literprize作者 (Chuck)時間11年前 (2012/10/28 01:38),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7 (看更多)
我很不想要分節回 不過因為你段落跟段落間實在統一不起來 所以只好這樣了.... ※ 引述《a00080245 (啊)》之銘言: : 好吧其實也不能斬釘截鐵 : 因為文學從來不是先有定義才去寫作的 : 而是文學作品創作後才形成典律 : 典律是奇妙的東西,人們不斷界立典律,然後又不斷在文學裡越界 : 例如朱天心〈想我眷村的兄弟們〉,在散文與小說間擺盪 : 這更難說是小說還是散文了 : 所以我也承認文學是不斷改變形式的 : 不過能夠改變形式不代表沒有典律可言 : 而大多時候我們是遵守的 「大多時候」意味著有例外 那就代表它不是基本定義 比如水=兩個氫加一個氧 它是定義,它就不會有例外 於是 如果它不是定義,那我們就要問 什麼時候是「非大多時候」。楊邦妮為何不可以當例外? : 至於你說的敘事者與作者之間,這是台灣散文已然形成的典律 我看不懂這句話..... 你是要說「兩者應相等」已成典律 還是要說「兩者不相等」已成典律? : 台灣大宗的研究範圍還是小說,以散文做研究目標的很少 : 專事散文的其實也不算多,散文家大多都是有兼之長 : 誰是祖師爺也難明斷,若從近代開始,不記明清之前,我會自周氏兄弟開始 : 而這也是自他們一路以來形成的白話散文特色 我提供近代中國文學以外的另一條脈絡吧 鍾肇政自述其編選本土作家選集的時候說 他因為受到日本觀念的影響 認為「小說應是主要,詩可聊備一格,散文無須選入」 (這裡不是原文,書我也不在手邊,但我數天前才讀過,意思上應無誤 那套書最後確實是只有一本詩集,無散文集) 當然我不認為他說的是對的 不過這也許是散文在台灣的情況的另一脈絡 :    所謂的主題是作者有意透過作品抒發情懷、示現自我,亦即「作家的理念或 :    用意的表現」。而作品主題的根源包括了作者的性情個性、意識形態、生命 :    歷程及生活經驗,尤其是散文所表現出了的層次更是以作者為中心,訴諸作 :    者的直接經驗,在作品中處處「有我」之存在。 :                       洪復連:《當代主題散文研究》 這段不能支持你的原意 「有我」可以是有我的精神、主體情志 不必然要在事實上相等 : 不要鍾怡雯,不過據我所知鍾怡雯大概已是目前台灣散文界的大咖了 : 同為創作者瓦歷斯諾幹倒是說過一個:「小說要無我,散文要有我」 : 但這又不夠代表,台灣能講的專事散文家真不多 : 我們觀察文學典律,只能從文學的一貫形式說起 : 但是文學當然是保有越界空間的 : 可是我認為這樣的越界必須基於對於對文學的嘗試才可以成立 : 你舉的那些都是嚐試,可是正因為它是獨特的嘗試,才被拿出來說: :    他主張橫跨各領域的散文創作,突破抒情美文的陳舊觀念,打破各文類的固 :    有界域,這樣的質疑與顛覆,更是令人關注的焦點所在。……林燿德小說的 :    虛構、詩的跳躍、戲劇的張力滲入散文創作思維,打破散文的文類框線和刻 :    板印象。 :                        許惠耳:〈林燿德的散文研究〉 : 我覺得這是特例,拿來當通說不好,至於這次事件是不是一次對文類的嘗試,就值 : 得討論了,我們要問的是如此的嘗試用意何在?在文學上,在散文上,它顛覆了傳 : 統,但是否創造了什麼呢? 你的邏輯是: 它越界了,非傳統了,所以可能超出定義。 但我卻要說,再怎麼樣那都是二、三十年前的東西了 是可以作個決定的時候了。 我覺得1980年那批人有點可憐 明明很多新想法早就被證明可行了 後來提到他們的還一直在那邊「實驗」、「實驗」 「實驗」是拿來說新嘗試或嘗試失敗的作品吧.... 無論如何,鄭的體系裡,這種作品還是被叫做「散文」 我們要商榷的事情應該是鄭的說法是否有問題, 而不是林燿德實驗之成敗 他的失敗不能釐清鄭之正誤 他是否「創造了什麼」在散文定義的爭議上一點都不重要 這就是我說你「混淆了所有的層次」的原因。 還是一樣,水之為水不會有例外 散文之為散文,如果有定義,也不會有例外 : 我不打算做道德判斷,他的目標是獎金也好是為了談疾病也罷,這都是另一方面的 : 問題,我讀了他的文章,覺得他依舊循著傳統的散文規範書寫,事實上來去蚵鄉也 : 是如此,我看來去蚵鄉的評審評論,也顯然將作者跟敘事者放在一起的。 評審對其他篇的判斷不能回推到對此文的判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99.131 ※ 編輯: chuck158207 來自: 114.34.199.131 (10/28 01:39)

10/28 01:41, , 1F
推~~
10/28 01:41, 1F
※ 編輯: chuck158207 來自: 114.34.199.131 (10/28 01:42)

10/28 03:05, , 2F
兩者應相等是台灣散文的典律
10/28 03:05, 2F
文章代碼(AID): #1GZ1mB-s (Literpriz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GZ1mB-s (Literpr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