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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硬體廠商的driver是否需用GPL規則?
共 28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olfLord (呆呆小狼￾ ￾ N￾ ￾ )時間15年前 (2009/03/04 17: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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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Edward拖出整個FS/OSS的授權問題探討的節點。以下只是我個人的觀點,並. 非韃伐什麼人或暗指什麼人做什麼。請勿對號入座,謝謝。. 引述《Edward.bbs@bbs.sayya.org (蒙古大夫 2.0)》之銘言:我想,科學工具的價值就是在於能被廣泛的使用。而這個廣泛的使用就包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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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dward.時間15年前 (2009/03/04 20: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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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WolfLord.bbs@ptt.cc (呆呆小狼￾ N￾ )》之銘言:. > 感謝Edward拖出整個FS/OSS的授權問題探討的節點。以下只是我個人的觀點,並. > 非韃伐什麼人或暗指什麼人做什麼。請勿對號入座,謝謝。. 其實我沒有提到的並不是說我不認同的,反而是我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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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serv (松鼠)時間15年前 (2009/03/07 00: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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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應該一開始就讓 GPL 侷限討論的方向,GPL 只是一種 license 罷了,現實的問題遠比 GPL 複雜。或許我們該先思考,到底 "driver" 的層面有多廣泛。. Linux kernel 裡面有 driver,而且有不同層級的差別,而 user-space 也有 driver,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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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0推 8噓 1→)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ealoe (YoY)時間15年前 (2009/03/08 09: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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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Edward.bbs@bbs.sayya.org (蒙古大夫 2.0)》之銘言:. 所以, 除非作者可以一直給要用這軟体的人特化版, 不然他沒有收錢資格?. 就是免費吧, 最少以GPL來說是樣. 只要你願意開放原始碼~. 當然, 如果不修改, 那更可以免費傳播使用... --. 發信站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dward.時間15年前 (2009/03/08 11: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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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sealoe.bbs@ptt.cc (YoY)》之銘言:. > 引述《Edward.bbs@bbs.sayya.org (蒙古大夫 2.0)》之銘言:. > : 其實我沒有提到的並不是說我不認同的,反而是我認同的。. > : service 是要代價的。這點是大家的共識。. >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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