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宗教自由能不能引入防衛性民主的概念?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藍色的斯芬克斯)時間10年前 (2014/01/02 22:5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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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aynight (灰)》之銘言: : 最近某一神教失言(真心?)頗多 : 雖然大多數人都昰一面倒 : 但是還是有極少數的人說宗教自由 : 所以我很好奇 : 當一個宗教藉著宗教自由 : 去反對宗教自由的時候 : 是否應該也能用防衛性民主的法理 : 創個防衛性宗教自由? : 雖然台灣要修憲什麼的 這年代應該是不可能了- - 1.看了你的問題以後,我深入去了解了一下,最近失言的郭美江跟梁瓊月 其實是都是在愛修園服事,講道手法類似於新世紀運動、靈恩運動之類 的,在基督教內算是異端。 八卦版上的爆掛 http://www.ptt.cc/bbs/JesusLove/M.1388042717.A.B92.html wiki上"新世紀運動"條目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6%B0%E7%BA%AA%E5%85%83%E8%BF%90%E5%8A%A8 wiki上"靈恩運動"條目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D%88%E6%81%A9%E9%81%8B%E5%8B%95 2.綜觀以上二位的事蹟,郭美江的言行或有性傾向歧視或詆毀同性戀者名 譽之虞,但並未妨害別人行使宗教自由;梁瓊月有詆毀佛教所尊崇的觀 世音菩薩之語,但詆毀其他宗教崇拜的對象跟妨害別人行使宗教自由之 間,還是有一定的差距。 2-1.宗教之間彼此攻訐,其實很常見。梁瓊月的言詞也不算最過分的, 平實居士(蕭平實)跟藏傳佛教之間的恩怨,爭議更大。 2-2.理論上梁瓊月說觀世音"不男不女"不完全錯。一來是觀世音在印度 跟傳入中國初期都是男身相,宋代以後變為女身相。二來是佛教認 為超脫輪迴以後,本來就沒有男女之分了。 3.綜上所述,目前其實並不存在"假藉宗教自由的名義干涉別人行使宗教 自由"的情事,郭、梁二人存頭到尾就只有在自high跟打嘴砲而已,法 律人根本犯不著隨她們起舞。如果存在的話,事情會是這樣子的,譬如 說有某個宗教要舉行宗教儀式,而另外一個宗教的人前去干擾,因為實 行干擾行為違法,所以被制止或被處罰。干擾者主張其實行干擾行為是 在行使其宗教自由。 4.至於宗教自由有沒有界限?其實法律都是基本權的界限(或稱外在界限 ),不過界限本身也存在界限,那就是要合乎比例原則的要求。至於宗 教自由在釋憲者心目中的地位,請參見司法院釋字第490號解釋。 5.把防衛性民主的理論類推到基本權的保障上面,很顯然對於防衛性民主 本身也不熟稔。對任何基本權、任何基本權被侵害的個人而言,都沒必 要訴諸防衛性的XX,因為他們都還可以請求司法救濟,甚至訴諸憲法訴 訟。反而是憲法,尤其是憲法中最具重要性的原理原則(譬如形式法治 國原則、民主國原則等),可能被人以民主的手段加以推翻,憲法本身 對之並不具有抵抗力,所以才需要在侵害行為的前階段就先加以制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76

05/11 21:05, , 1F
這篇寫得好,推!
05/11 21:0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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