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人權何在?!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稟承千年卓絕意志)時間19年前 (2004/11/16 18:26),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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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rser (光)》之銘言: : 遏阻犯罪!立委提案鞭刑最高處12鞭 : 【TVBS新聞 程沐真 謝賢?】 : 有人說治亂世要用重典。在台灣,很多人覺得現在治安越來越敗壞,就有立委已經提案, : 台灣未來要比照新加坡,刑法裡面多加一項「鞭刑」,只要受刑人出現再犯的狀況,法官 : 可以判他鞭刑,最高重打12鞭,希望達到遏阻之效。 : 人權何在?! :   不久前,刑法界正在探討死刑的廢止。死刑之廢止的意義何在?其一就是保障人權。 重點是保障誰的人權?犯罪者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孰重孰輕? :   ”露出大半臀部,接著,被一層層五花大綁,固定在器具上,然後施以鞭刑”試問此 : 是何等野蠻的行為!”誰叫他要犯罪,所以他活該。”假使,是誤判呢? : 那他的人格受到多大的侵害啊?再者,所謂”治亂世要用重典”那乾脆回到”白色恐怖時 : 期”好了,那個年到犯罪率應該很低吧!這就是所謂的”太平盛世”嗎? 當破案率無法提高,犯罪率居高不下,提高刑罰是唯一手段。 舉例說明: 強姦最重判10年,但是如果破案率只有1%,對於犯罪者而言,雖然最大機會成本為10年 但是乘以破案率後,風險只有36.5天,這樣是否太低? 如果處以宮刑,即使破案率無法提高,但是對於男性而言,宮刑的機會成本無限大,乘以 破案率1%還是無限大,哪一種嚇阻力高? :   法律的目的何在?法律應該是一種生活指標;只是什麼是可行,哪些是不可行。它不 : 應該是讓人恐懼,而是具教育意義。此類推出該檢討”教育”! :   若是能有優良的教育,使人人都有健全的人格﹑對道德良知有所認識及基礎的法律素 : 養,那社會的動亂應該會減少很多。不可只是在一味的探討”本土教學”,而忽略了教育 : 的本質。 : 人權不能走倒車!! 人權的確不能走倒車,那麼因為刑罰嚇阻力低無法嚇阻犯罪導致的受害人人權受損 就可以走倒車?刑罰可以重,但是對犯罪的偵訊及審判需要更加嚴謹公正,稗使誤 判減少豈不是更好? 法律的功用"尤其是刑法"本來就是使人因恐懼而不敢犯罪,沒有暴力的司法只是 一種虛偽的正義,道德良知教化固然好,但是對於不受教的頑民,不用各種邪惡 殘酷的方法加以對待,那就有如脫韁的瘋狗,造成損害誰負責? 廉價的人道主義只是對人道的最大殘害。 -- 對明明沒救的人,卻還要裝成有救,這不僅僅 是一種偽善,同時也是技術和勞動力的浪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2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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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明明沒救的人..誰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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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用宮刑大概可以讓法律人認真念點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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