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人權何在?!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涉事)時間19年前 (2004/10/28 22:0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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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esyouare (愛的長髮)》之銘言: : ※ 引述《asrser (光)》之銘言: : : 遏阻犯罪!立委提案鞭刑最高處12鞭 : : 【TVBS新聞 程沐真 謝賢?】 : : 有人說治亂世要用重典。在台灣,很多人覺得現在治安越來越敗壞,就有立委已經提案, : : 台灣未來要比照新加坡,刑法裡面多加一項「鞭刑」,只要受刑人出現再犯的狀況,法官 : : 可以判他鞭刑,最高重打12鞭,希望達到遏阻之效。 : : 人權何在?! : :   不久前,刑法界正在探討死刑的廢止。死刑之廢止的意義何在?其一就是保障人權。 : ^^^^^^^^^^^^^^^^^^^^^^^^^^^^^^^^^^^^^^^^^^^^^^^^^^^^^^^^^^^^^^^ : 我一直不懂這件事為什麼會被提起。 : 誰能對人權一詞做個明確的解釋呢? : 人權是人們的權利還是為所欲為? : 謝謝! 人權指的是人的權利,但人的權利當然不是為所欲為。一個人的為所欲為 不僅稱不上自由,因為他毫無顧忌,同時也就稱不上權利,因為權利是對他人   的主張。所以人權的提出,首先就不是要讓得主張者為所欲為,相反地,是要   讓有受侵犯之虞者用它來向可能為所欲為者主張一種自我防衛的權利,或者更   進一步,以這種權利作為交換條件,換取可能為所欲為者以他的龐大力量來保   護自己。而後面這種交換之所以可能,在早先的政治理論設想當中,是透過每   個人共同締結契約成立社會與政治社群來達成的,而國家的統治者作為受託者   (可能為所欲為者),通常是受託來保護每一個社群成員的生存權利,以及後   來的政治思想家所設想的諸多人權態樣,譬如自由權、財產權。國家統治者的   權力既然是來自契約所授權的,那麼當然契約所無賦與統治者之權力,統治者   當然無由行使,而一個說法就是認為,社群成員並無賦與統治者剝奪社群成員   生命之權利,相反地,統治者之義務在於保護社群成員,因此死刑之存在可以   說是違背了統治者自身之義務,甚至更嚴重地,侵害到人們在自然狀態即已享   有之生存權利。 不過我這麼說還是太過簡略,裏頭有滿多不同發展與問題爭議,所以有興   趣可以去找一些書來看。 -- Legalservice 台 灣 大 學 法 律 服 務 社 Legalservice ╭─ . ‧ I n f o r m a t i o n ‧ . ─╮ │ 地 點 台北市徐州路21號 台大法律學院大禮堂服務時間 每週六下午一點 至當日案件處理完畢為止(免費)掛號時間 週六下午十二點四十五分至兩點半 (限當日掛號)電 話 (02) 2394053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4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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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謝謝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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