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想請問對於『惡法亦法』的看法?
我覺得這個問題就如同其他許多問題一樣 最後會回歸落在法的本質上
就許多法實證主義者的角度看 這個問題甚至是不具意義的
因為他們根本不會去承認有先於法律的法秩序存在
在沒有對規範的更高規範下 怎麼會有惡法亦法的問題
我比較粗淺的理解是 像H.Kelsen試圖為實證法設想一個更高規範(Grundnorm/Axinorm)的
努力 最終仍導向無數次的循環
不過我是相信惡法非法的 除卻先邏輯的對公義的假設
也因為我相信歷史實證點出了惡法亦法的問題 如同Radbruch的轉變
當歷史教訓從未發生 人們的確可以自滿於被假設完美的制定法規範
但這種對規範的自信卻可能導向毀滅性的結局
我不認為(被制定的)法律代表了正義與公平 如一般人所期待的
它只是在執行一個它自己的規則 它的價值不在於替天行道
而在於維持一定程度的秩序 使社會不至於混亂
但即便我認為制定與自然法必定有落差 一但制定法"直接地"去違反我們所能發現的自
然法價值 說真的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服從它
好吧 就算不總是發生種族屠殺黑白隔離黨庫通國庫好了 一個違反自然的實證法依然會
被淘汰 即使有著有效性(Geltung) 實效性(Wirksamheit)卻已然無存(z.B. 典權)
最後 大豆學長用推文建議一下選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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