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人命不值錢?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大豆)時間21年前 (2003/06/03 14: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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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ggi (衝)》之銘言: :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 我覺得「賠」多少錢和「值」多少錢是不同的。 : : 前者是補償法則,後者是交易法則。 : 同樣的一個人會因為用不同法則來衡量會得出不同的價值? : 損害的賠償僅僅限於賠償所失去的,不能再多、也不能再少... : 然而在失去全部的同時,不就是要賠償全部的價值了嗎? : 那跟交易法則有何不同? 這邊先不用人來當例子好了。用apple來當例子比較容易理解。 A手上有一顆APPLE,他可能是花了五元買來的,也可能是自己種的。 B手上沒有APPLE,可是他看到A有,所以想要A這顆。 如果B就搶或偷了A的APPLE,然後一口就吃掉了。 那B要賠A多少錢? 應該就是五元,或是這個APPLE在市場上正常的價格。 但是,如果反過來,B想要和A買這顆APPLE,那他要付多少錢? 五元,不是,因為五元A未必肯賣。 對A而言,他肯花5元來買這顆APPLE,表示這顆APPLE對他的價值高於 5元對他的價值。對他來講可能值6元或7元。當然也有可能剛好值5元。 但是不會低於5元,因為A就不會付出5元買了。 對B而言,他肯出多少錢? 同樣取決於他認為這顆APPLE值多少錢? 他可能覺得,為了這顆APPLE他肯付4元到10元的價格給A。 於是一般人都想付出最低的代價買到東西。 所以他出4元向A買。 A拒絕,因為APPLE對他來講不只4元。 他出5元向A買。 A有可能會賣,不過大部分不會賣。 他出6元 A有可能會賣,但是也有可能不賣。 他出9元 A會賣,如果他認為這顆APPLE的價值不到9元的話。 他出11元 A當然會賣,問題是B認為APPLE頂多只值10元,他不會 出11元買。 因為B實際上不知道出多少錢A才會賣,所以他出8元,而A就賣了。 對A而言,他是賺的,因為這顆APPLE對他而言只值5元,但是他卻賣到8元。 對B而言也是賺的,因為這顆APPLE對他而言值10元,但是他卻只花了8元。 這就是交易法則與賠償法則的不同,不過還是問版上對於法律經濟學專精 的大大來解答比較好。 --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this nation will rise up and live out the true meaning of its creed: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by Martin Luther King, J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64.21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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