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人命不值錢?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大豆)時間21年前 (2003/06/02 00: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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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martlai (小賴?我們家很多啊!)》之銘言: :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恕刪一些] : : 如果像是浮士德,用命去換願望呢?? : : 更正: 但是浮士德是用靈魂去換,不是用命。 : : 為什麼我會談到這個問題。就如同A大說的一樣, : : 經濟學和倫理學之間的差異。 : : 不過我不是很清楚經濟學那邊,問題是在於對人命的看法上。 : : 畢竟,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沒有任何物品或金錢能夠替代。 : : 所以殺人罪永遠是每個文化的刑法第一個要立法的罪。 : : (對,他是在271條沒錯....) : : 而且,我們可以去犧牲一個人的財產,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 : : 我們可以去犧牲一個人的自由,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 : : 我們可以去犧牲一個人的平等權,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 : : 但是,我們我們能夠去犧牲一個人的性命,而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嗎? : 犧牲一個人的性命,而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似乎是不行的。 : 犧牲一群人的性命,而去救更大一群人的財產及身體,倒是時常上演。 : 戰爭合法嗎? 戰爭符合自然法嗎? 符合道德嗎?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戰爭合實證法嗎? 大部分的情況是合的。 因為這是將國家有機體的自我利益放在第一位,而非其人民。 不過我一直很想問一個問題。 軍人殺敵人為什麼不會被判271? --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this nation will rise up and live out the true meaning of its creed: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by Martin Luther King, J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0.6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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