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人命不值錢?
※ 引述《smartlai (小賴?我們家很多啊!)》之銘言:
: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恕刪一些]
: : 如果像是浮士德,用命去換願望呢??
: : 更正: 但是浮士德是用靈魂去換,不是用命。
: : 為什麼我會談到這個問題。就如同A大說的一樣,
: : 經濟學和倫理學之間的差異。
: : 不過我不是很清楚經濟學那邊,問題是在於對人命的看法上。
: : 畢竟,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沒有任何物品或金錢能夠替代。
: : 所以殺人罪永遠是每個文化的刑法第一個要立法的罪。
: : (對,他是在271條沒錯....)
: : 而且,我們可以去犧牲一個人的財產,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
: : 我們可以去犧牲一個人的自由,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
: : 我們可以去犧牲一個人的平等權,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
: : 但是,我們我們能夠去犧牲一個人的性命,而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嗎?
: 犧牲一個人的性命,而去救其他人的財產及身體,似乎是不行的。
: 犧牲一群人的性命,而去救更大一群人的財產及身體,倒是時常上演。
: 戰爭合法嗎?
戰爭符合自然法嗎? 符合道德嗎?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戰爭合實證法嗎? 大部分的情況是合的。
因為這是將國家有機體的自我利益放在第一位,而非其人民。
不過我一直很想問一個問題。
軍人殺敵人為什麼不會被判271?
--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this nation will rise up and live out the
true meaning of its creed: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by Martin Luther King, J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0.62.154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