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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yer ]
討論串[問題] 另案監聽所得證據之證據力?
共 4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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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雖不是法律系畢業,但對法律算是蠻感興趣的,想問一下各位律師們對另案監聽. 所取得證據之效力如何判定?. 因為我剛查了一下實務判利:最高法院97年台上字第2633號判決. 根據其判決另案監聽所得之證據如非屬通保法第五條所列舉之特定犯罪,以及非與本案. 之罪名有相關聯者,則自始不可能向法官申請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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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回答這個問題也不難. 只要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所規範的幾個重要原則搞清楚就可以理解了. 一、列舉重罪原則:. 實施通訊監察,必須符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五條第一項所列舉之重罪。. 二、相關性原則:. 實施通訊監察之必要性,必須客觀上具有合理性之懷疑,不能單憑主觀上之感受,. 亦即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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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offeeboy37:不知道提這法條幹嘛!?你提出的,就由你先論述吧,不 09/13 09:52→ coffeeboy37:然不知道你想做啥。 09/13 09:52推 coffeeboy37:而且上面已經跟你說過有其他實務見解了,你回一個不 09/13 09:59→ coffeeboy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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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清楚,節錄你的話。. <刑事程序屬要求較嚴格之程序,倘刑事都認有作為證據之資格,. 依舉重以明輕之法理,程序較鬆之行政調查自可引做為證據。>. 節錄你的話:. <4.從頭到尾我就只針對另案監聽在”刑事”上有無證據能力在回答,. 我並未就王柯一案特偵組使用該另案監聽證據是否合法做評論,須知. 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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