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 學生被告

看板LawsuitSug作者 (小渝)時間9年前 (2015/04/24 22:38), 9年前編輯推噓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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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 兩個月前我朋友a帶他朋友b回宿舍玩, 那時室友c也在房內(ac之前是情敵) 後來ab離開15分鐘後, b發現手機不在身上, 於是回宿舍找,但卻沒找到 而且手機被關機了! 他們確定電還有80%, 手機是iphone6買沒多久, 應該不至於自己關機 b懷疑是c故意拿走的,兩人就起了爭執 這件事過沒多久後a也搬走了 後來b在臉書上面罵“你這偷我手機的豬”“大家都知道是你偷的哦” “a你遇到這種前室友也是滿衰的啦”這類的話 上禮拜系密就通知ab, 法院來通知說你們被告妨害名譽, 希望你們先私下和解 後來ab去找c談,c就直接說和解金三萬五,包含我的精神損害,看你們要不要接受,不然就法 院見 問題 1.由於ab兩人都是學生,三萬五的金額有點付不起,那該如何和c談判?(c背後有個律師在 幫忙)三萬五這價格真的合理嗎? 2.系密收到的通知,上面是寫地方法院寄來的,但為何那個通知不是直接寄到家裡,而是寄 到學校,那張單子到底是什麼? c有沒有真的告成呢? 3. 大家建議要真的跑程序讓他告 還是就給他和解條件 以上先謝謝大家 手機排版,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52.1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uitSug/M.1429886303.A.41C.html ※ 編輯: iammeme (123.192.252.193), 04/24/2015 22:39:25

04/24 23:01, , 1F
不要私下.至少先到檢察官那裡.他會問你們要不要和解
04/24 23:0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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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到所在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協調(或你們跟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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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反應.我自己的例子是到法官那裡.法官說他判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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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23:04, , 4F
看當事人雙方的經濟能力跟社會地位(忘了).他除了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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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我.儘量接受原告條件.也告訴原告要降低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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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23:05, , 6F
如果只是妨礙名譽.5000左右應該差不多.3萬5含手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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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23:06, , 7F
抱歉.看錯.以為是C手機不見.個人認為學生5000差不多
04/24 23:06, 7F
所以是要等傳票來,還是直接去找地院的檢察官談我們發生的事呢?? ※ 編輯: iammeme (123.192.252.193), 04/24/2015 23:20:59

04/24 23:20, , 8F
怕是怕這用詞遣字是構成加重毀謗了 如果對方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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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23:21, , 9F
又只提告公然污辱 最後偵查庭追加新證據追加告加重
04/24 23:21, 9F

04/24 23:21, , 10F
毀謗的機率很高 建議能和解最好坐下來好好談
04/24 23:21, 10F

04/25 01:19, , 11F
本來就是加重誹謗
04/25 01:19, 11F

04/25 01:19, , 12F
妨礙名譽是刑法章節名也是電腦上KEY單的分類
04/25 01:19,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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