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Stock板 aloness/laptic判決

看板Law-Service作者 (賴粉意見領袖)時間2周前 (2024/05/11 20:36), 2周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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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 :BlueBird5566 看板板名:Stock 被申訴人:laptic/aloness 申訴訴求:1、本案應由小組長重新判決 2、股板的政治文認定越來越複雜 沒人看得懂板主群的標準 請小組長協助進行板務指導 申訴事由: 一、使用者 TISH12311 在股板推不相關的政治推文

04/30 13:24,
鄭麗君藏電仔要翻車惹 笑死
04/30 13:24
二、本人依板規到股檢板檢舉,laptic/aloness判決未達 [證01] 三、經申訴後 [證02] laptic/aloness表示

05/05 15:24,
重新思考後,[2] 4-6-1 成立,[1] 維持原判 (無政治現職不
05/05 15:24

05/05 15:24,
宜認定為政治相關)
05/05 15:24

05/07 22:14,
我是覺得卸任就算了,不然後續會一直上綱到連死人都拿出
05/07 22:14

05/07 22:14,
來罰也沒必要
05/07 22:14
換句話說,laptic、aloness認為只要無現職就不算政治推文 據了解,過去推文提到阿扁 、馬英九、賴品妤 這些無現職的人 都判決成立 例如 案例一、 ┌─────────────────────────────────────┐ │ 文章代碼(AID): #1c9zIzYz (StockPicket) [ptt.cc] [檢舉] #1c9vYzxp 4-6-1 T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713886397.A.8B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6] 被檢舉ID:cates 違反板規:4-6-1 違規事證: 推 cates : 雲豹小公主賺翻了 04/23 19:56

04/27 16:57,
[1][2][4][5][7]4-6-1成立
04/27 16:57

04/28 14:00,
同r板主
04/28 14:00
※賴品妤已無現職 卻判成立 案例二、 ┌─────────────────────────────────────┐ │ 文章代碼(AID): #1c7ZWn3d (StockPicket) [ptt.cc] [檢舉] #1c7Y9YDf 4-6-1 a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713256497.A.0E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3] 被檢舉ID:scott01 違反板規:4-6-1 違規事證: → scott01 : 拉馬英九封存就可以回答完問題了 幹 就是不會檢討 04/16 15:15 → scott01 : 林義雄 04/16 15:15

04/20 10:55,
[3] 4-6-1 成立;[8] 未達;其餘 4-6-1 成立 (先執行)
04/20 10:55

04/22 19:40,
[3] 4-6-1 成立
04/22 19:40
※林義雄不是政府官員 馬英九也無現職 案例三、 甚至同一篇檢舉文裡 ┌─────────────────────────────────────┐ │ 文章代碼(AID): #1c7VrBcE (StockPicket) [ptt.cc] [檢舉] #1c7IYpV4 4-6-1 4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713241419.A.98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7] 被檢舉ID:foxvera 違反板規:4-6-1 違規事證: 推 foxvera : 笑死,馬尊重DPP民意封存核電廠現在反而是原罪了, 04/15 23:13 → foxvera : 當初可是罵的震天價響,說馬要逼死聖人了喔! 04/15 23:13 → foxvera : 是非不分要有限度啊。 04/15 23:13 [10] 被檢舉ID:g8785 違反板規:4-6-1 違規事證: 推 g8785 : 對啊 鄭麗君說不缺電 笑死 04/15 23:36

04/18 21:38,
[10]目前無官職,僅有財團法人副會長職位,擬未達;其他4
04/18 21:38

04/18 21:38,
-6-1成立
04/18 21:38

04/20 10:39,
[10] 未達; 其餘 4-6-1 成立
04/20 10:39
※同一篇檢舉文裡 [7]提到馬英九的說成立 [10]提到鄭麗君的說不成立 案例四、 ┌─────────────────────────────────────┐ │ 文章代碼(AID): #1c7M7TK9 (StockPicket) [ptt.cc] [檢舉] #1c7Htl5y 4-6-1 e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713201629.A.50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1] 被檢舉ID:e04x8 違反板規:4-6-1 違規事證: → e04x8 : 那一位藏電的立委,現在還高升了呢,完全都不用有 04/15 20:56 → e04x8 : 人為錯誤的政策負責 04/15 20:56 [7] 被檢舉ID:ice0101001 違反板規:4-6-1 違規事證: 推 ice0101001 : https://i.imgur.com/AlSxWuY.jpeg
04/15 22:09 違規說明:政治

04/18 21:34,
除[7]已卸任未達之外,其他4-6-1全數成立
04/18 21:34

04/20 00:21,
[7]待判 其餘成立先執行
04/20 00:21

04/20 04:11,
[7]未達
04/20 04:11
※這篇的[1]指的其實就是鄭麗君 結果此時又成立了 而[7]是賴品妤 這裡說不成立 但前面有人講到雲豹小公主又成立了 例子還有很多 就不一一貼出來了 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來 推文提到馬英九、賴品妤、鄭麗君 都會不一樣的狀況 有時說判成立 有時說已無現職不成立 而且這些都是四月的檢舉文跟判決喔! 光四月份就有這麼多不同的判決! 整理如下 https://i.imgur.com/fYoWtFp.png
然而鄭麗君最有名的就是 立委任內說台電藏電 原檢舉的推文說

04/30 13:24,
鄭麗君藏電仔要翻車惹 笑死
04/30 13:24
此推文用「藏電仔」一詞 基本上就是在酸她立委任內的事 又怎麼能說已無現職 所以未達呢? 那以後股板的推文 有人提馬英九 有人提蔡英文 比較兩人總統任內政績 結果提馬英九的因為無現職 所以未達 而提蔡英文的是現職 所以成立 這樣合理嗎? 又或者提到柯文哲算現職嗎? (黨職) 假設不算 那說「當初讓柯文哲當正的不就好了」 然後有藍營支持者看到了就說「侯友宜就比較強啊 」 結果柯文哲沒有現職 所以未達 而侯友宜有現職 所以成立? 這樣分不是很可笑嗎 假設算現職(黨職?) 那如果有人說「早知道選姚文智」 有人說「柯文哲比姚文智強啊」 結果姚文智無現職 → 未達 柯文哲有現職 → 成立 可以看出用有沒有現職來分 根本更好釣魚 而且現職是指黨職還是公職 國營企業的職位 里長 立院助理 幕僚又算不算 板主群根本說不清楚 針對同一個政治人物 的判決都不一樣 何況每位政治人物狀況不一樣 依鄭麗君的資歷 過去是立委 後來是文化部長 4/23也宣布她將是下一任行政院副院長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4230166.aspx 而違規推文是4/30推的

04/30 13:24,
鄭麗君藏電仔要翻車惹 笑死
04/30 13:24
結果aloness、laptic說這無現職 所以未達 完全是選擇性判決 若板主群無法統一一個政治文的標準 所以本案應由小組長重新判決 且股板的政治文認定越來越複雜 沒人看得懂板主群的標準 請小組長協助進行板務指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46.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715430980.A.032.html ※ 編輯: BlueBird5566 (223.137.246.160 臺灣), 05/11/2024 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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