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翻譯] 台灣內政部網站寫的英文翻的對嗎?

看板Language作者 (湯尼狗:團結真有力!)時間20年前 (2006/01/11 07: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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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ccount1b (Peter)》之銘言: : 本人由於想學一些兵役跟公家機關的單字,於是上台灣內政部網站察看, : 但我覺得那個翻譯我實在是看不懂,尤其是我覺得下面這一段 : 『依行政體系本部設置役政署、直轄市政府設置兵役處、 : 縣市政府設置兵役局(課)等業務機構』翻成 : [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administrative system, : this Ministry maintains the Conscription Agency, : the Military Service Department of the metropolitan government, : and the Military Service Bureau (Section) at the county government level. ] : 我覺得意思根本就不對,不是嗎? 您說得沒錯,他翻錯了。而且從英文的翻譯來看,應該是翻譯的人 當初在翻譯的時候,受中文的標點符號錯誤的誤導。 其實正確的中文標點符號應該改為逗號較佳,較不會產生誤解: 「依行政體系,本部設置役政署,直轄市政府設置兵役處,縣市政府 設置兵役局(課)等業務機構。」 由於原文是用頓號,導致翻譯者翻譯這四句話時,未加思索,直接認為 「本部設置A、B與C。」 他以為「市政府兵役處」(B)也是設在內政部。而導致第三句話翻錯了。 而有趣的是,第四句話(C)卻又奇蹟似地又翻對了。 第三句應該是: the Military Service Department at the metropolitan government level, 這種誤譯常常是因為翻譯者沒有仔細看懂原文,直覺式想當然爾受 標點符號誤導所致。 --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遠不知道你會吃到什麼口味。 —Forrest Gump‧FORREST GUM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234.2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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