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翻譯] 台灣內政部網站寫的英文翻的對嗎?
※ 引述《account1b (Peter)》之銘言:
: 本人由於想學一些兵役跟公家機關的單字,於是上台灣內政部網站察看,
: 但我覺得那個翻譯我實在是看不懂,尤其是我覺得下面這一段
: 『依行政體系本部設置役政署、直轄市政府設置兵役處、
: 縣市政府設置兵役局(課)等業務機構』翻成
: [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administrative system,
: this Ministry maintains the Conscription Agency,
: the Military Service Department of the metropolitan government,
: and the Military Service Bureau (Section) at the county government level. ]
: 我覺得意思根本就不對,不是嗎?
您說得沒錯,他翻錯了。而且從英文的翻譯來看,應該是翻譯的人
當初在翻譯的時候,受中文的標點符號錯誤的誤導。
其實正確的中文標點符號應該改為逗號較佳,較不會產生誤解:
「依行政體系,本部設置役政署,直轄市政府設置兵役處,縣市政府
設置兵役局(課)等業務機構。」
由於原文是用頓號,導致翻譯者翻譯這四句話時,未加思索,直接認為
「本部設置A、B與C。」
他以為「市政府兵役處」(B)也是設在內政部。而導致第三句話翻錯了。
而有趣的是,第四句話(C)卻又奇蹟似地又翻對了。
第三句應該是:
the Military Service Department at the metropolitan government level,
這種誤譯常常是因為翻譯者沒有仔細看懂原文,直覺式想當然爾受
標點符號誤導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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