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Eng-Class版主pierse對版友之檢舉吃案

看板LangService作者 (謝謝)時間13年前 (2013/01/17 11:04), 編輯推噓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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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違反版規就是水桶: 「我再講一次 我並沒改任何口 我從頭到尾都沒說hopeliu"完全沒有構成挑釁" 我也沒說hopeliu"構成挑釁" 我前文說明以及公告文的判例寫的都是 "有挑釁之嫌"」 「所以我給的是 警告 並沒有任何權利上的損失 他依然可以發文推文」 「本版並沒有明文規定說警告幾次會怎樣 而是為申誡之用」 「我沒有對他處以水桶兩周, 就表示他並不算觸犯版規」 由上可知,警告是對人毫無實際損失的處分,僅能做申誡之用。 所有僅被警告而未被水桶的人,都不算是觸犯版規的人, 換句話說,不可能存在觸犯版規而又只被警告的人。 只要觸犯版規的人必然是水桶處分! 警告只能用在嫌疑人的身上! 對吧,這是我們的第一個共識囉! 而你不水桶他的原因是因為他沒有違反,但你也沒有覺得他不違反, 你覺得他是有嫌疑,所以只是一個「並沒有任何權利上的損失」的警告。 這也表示之前我質疑的,當確立罪名之後,版主可以依照自由心證判決警告一次 或水桶兩周是不成立的。相反的,一旦罪名成立,就必然是水桶處分,對吧! 這是我們的第一個共識! 2.檢舉之一及檢舉之二是否違反版規: 那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我所提出的檢舉之一及檢舉之二到底有沒有達到板規的標準, 既然我認為檢舉之二比較嚴重,那我就先論檢舉之二的是否有違規! 檢舉之二: Eng-Class文章:#1GxeyIT7 的推文 → hopeliu:to TouchAgain:我只是問考試時怎麼選較好 若你眼睛或腦有 01/14 21:15 → hopeliu:問題 請去就醫 01/14 21:16 你認為他沒有達到板規三的「挑釁、歧視、謾罵、明批暗諷、酸人、人身攻擊」。 而原因如你所說的: 「前文已說明, 標準就在於情節是否嚴重」 「該篇發文者跨越挑釁的界線 界線就在於他確實用字不雅」 「前文已說明 hopeliu並未使用任何粗鄙字眼 卻遭閣下拿「如果你是白癡」,「如果你是智障」等極端語句來類比才更顯荒謬」 「本版並不傾向 對"言論並未使用任何粗鄙字眼"的板友強行入罪」 經過本人數次質疑所謂的標準,版主先前並無拿出任何具體說明,僅以「情節是否嚴重」 為由,版主於此次回文中,終於能夠有一個具體的標的,即為「用字不雅」「粗鄙字眼」 ,並認為不該將「言論並未使用任何粗鄙字眼的板友強行入罪」,並以「hopeliu並未使用 任何粗鄙字眼為由」,認為其言論並未違反版規3的規定。 本人認為此種判定極為不妥: 第一。 版規並無規定違規文必須有「用字不雅」「粗鄙字眼」等,才能達到板規3的要求 。版規中所謂的明批暗諷、酸人就已經表明很多情況下,不當言論本就是不露於表面 的,雖然字不帶髒,或無粗鄙字眼,但仍能達到明批暗諷、酸人的效果。否則何來「暗 諷」之說? 第二。 版主本人於過去的判決中,明顯也不是這樣的論調。 於pierse版主過去公告判決中(#1Ffk-vax),版主曾言: 「不要以為不講髒話就能遊走在挑釁邊緣 看清楚我的版規」 很明顯當時pierse版主認為即使不講髒話,也是可能觸犯版規的,可能構成 挑釁的,而不是不講髒話就能在挑釁邊緣安全遊走。如此說來,何來版主此次 必須有「用字不雅」「粗鄙字眼」等,才能達到板規3的要求之說法? 綜上所述,本人認為至少「若你眼睛或腦有問題,請去就醫」這個檢舉是成立的,雖 然話中無髒話或粗鄙字眼,但很明顯的是符合板規3的描述。本人認為「你的腦有問題」 這種話語,與說人「腦殘」並無甚大區別。這種話語連暗諷都不太算了,已經很明顯是 明批的了。「你的腦有問題」難道還不夠白話嗎? 還需要拿什麼極端來類比? 這本身就 很極端了。不會因為前面加個「若」就免責了。 最後, 根據雙方第一點的共識,只要確定觸犯版規,而不是「嫌疑」,就應該以水桶處分。 故本人認為hopeliu應受水桶兩周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1.46.199

01/17 11:07, , 1F
您離焦了 因為我真的覺得,您選擇看不見別人的說話.
01/17 11:07, 1F

01/17 11:08, , 2F
我真的還是覺得,對該討論串,您發言不符比例原則,真的沒有實質
01/17 11:08, 2F

01/17 11:08, , 3F
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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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1:10, , 4F
你的貢獻只有那三句話. 若這是你的重大實質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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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1:12, , 5F
你要這樣抓,所以要把全部人都抓出來,讓版面充滿罰單嗎?
01/17 11:12, 5F

01/17 11:13, , 6F
為的就是要全抓只要有任何不當的話.這樣的主張,真的太誇張了.
01/17 11:13, 6F

01/17 11:33, , 7F
還有他會說如果怎樣怎樣,是因為你言語嗆人在先吧.
01/17 11:33, 7F

01/17 13:31, , 8F
對了 或許建議版主這次起 兩位T和h版友一起抓 這樣好不好呢?
01/17 13:31, 8F

01/17 13:32, , 9F
還有您的信件擾亂無禮也都要算在內? 這樣好不好呢?
01/17 13:32, 9F

01/17 13:34, , 10F
不要溯及既往,為了不破壞版面? 這樣好不好? 您建議的確不錯!
01/17 13:34, 10F

01/17 13:37, , 11F
版主,請不要客氣,我tijj, l10nel,TouchAgain,hopeliu等等等
01/17 13:37, 11F

01/17 13:37, , 12F
全一起懲處! 我虛心接受.
01/17 13:37,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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