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水桶公告:amyyeh26
※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銘言:
: ※ 引述《ChanelN5 ( )》之銘言:
: : 所有新規定於100/7/31公布
: : 100/8/7全面開始執行
: : 宣導期為期七天
: : 定規定時 並無刻意希望造成板友權益受損
: : 反而是為了保障全部板友公平交易的權利
: : 所以訂出相關規定
: : 若要解讀為刻意造成使用者全站的權益受損
: : 那請問
: : 什麼樣的標準 才是不會造成使用者權益受損?
: : 什麼樣的標準 才是符合每一個需求的標準?
: : 或者 拿掉所有規矩 也許就不會有人權益受損?
: 這點主要是知道有沒有宣導跟緩衝期@@
已經說了宣導七天 就我的認知 也就是七天緩衝
這樣還不夠清楚嗎?
何況該板友是在8/27才第一次被水桶
再怎麼算 該板友的緩衝期也距離新版規公告置底後 至少有將近一個月的時間
都將近一個月了 難道還要拿緩衝期太短來說嘴嗎?
: : 會被"大量"劣文
: : 是因為使用者自己要大量違規
: : 又一犯再犯 並且不願意花點時間看看板規
: : 今天就算真是嚴刑峻法
: : 只要願意花時間閱讀板規 做到遵重所有板友公平交易的權益
: : 再嚴的板規 還是有人永遠不會被劣文或水桶
: : 還是有人天天發文 但總不會被板規影響到
: : 同樣的事情
: : 若要用負面的角度去解讀
: : 去醜化板規的出發點
: : 那自然每一條板規 都是為了造成使用者障礙的板規
: : 每一條 看起來都是為劣文而劣文
: : 言盡於此
: 請問該使用者犯的錯誤是手動置底跟重複發文嗎
我發的水桶公告 就是該板友手動置底
: 前面有回文說了
: 手動置底跟重複發文是一樣的動作
: 卻差在於前面說了一個要隔24h 一個要隔一天
: (隔24h跟隔一天是一樣的道理......)
: 這點有請你們修正了
: 該使用者犯錯是屬實
: 不過對方申訴的是
: 因為採到底線五篇就判五篇劣文
: 若是發了10篇 是否就變成10篇劣文
: 版主是否有考慮到 劣文對於使用者在全站發文的影響呢???
: 很多熱門板設立了發文門檻 特別是劣文部份
: 該使用者非鬧版
: 而是因為誤觸板規的劣文
: 是否能高抬貴手減輕劣文數量
: 畢竟該使用者並非惡意
: 謝謝
當然可以高抬貴手
但既然對這位板友高抬貴手
同時也要對8/27以後的每一位被相同板規罰的板友高抬貴手囉?
是不是鬧板 見仁見智
每一個被罰的板友 哪一個理由不是"誤觸板規"? 哪一個不是並非惡意鬧板?
請問 有誰真的知道發文者內心動機?
有誰知道發文者發文時 真的是誤觸板規? 還是明知故犯?
我相信沒有人有讀心術
那麼如此一來 只要有板友來信說不小心 板主就"高抬貴手"
板規是否形同虛設?
這樣的制度下 又何必有板主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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