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水桶公告:amyyeh26

看板L_TradeCente作者 (可愛的皮卡丘)時間12年前 (2012/02/08 07:08),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23 (看更多)
重申一次 違反forsale版版規(我也不是鬧版也不是發文攻擊他人也不是賣違禁品) 在ptt站上的整個權益都受損 這樣是不公平的 水桶才應該是作法 : 3.每一個板有自己的板規, 在該處發文自然應該遵守該板規定, 若不服規定, 為何又在該 : 板發文? 再者, 第一次被懲處後不但沒有做出回應, 反而繼續在自己不服的板裡繼續發 ^^^^^^^^^^^^^^^^^^^^^^^^^^^^^^^^^^^^^^^^^^^^^^^^^^^^^^^ 這邊我想要先釐清兩件事情 1.版規上寫的 "不可以"那句(初犯寫來求情也沒用) 我認為是anti-溝通的 2.自己不服的版是甚麼意思? 這個版不是版主的個人版 難道我被開罰單覺得不公 就不可以使用馬路嗎? forsale版有它的功能在 難道我認為版規有問題 當初第一次被給兩個劣文就該摸摸鼻子要多遠走多遠 這樣就不會被給第二次五個劣文嗎? 這樣邏輯對嗎? : 文, 繼續違規? 最後, 何故自己不斷違規, 卻提出他板的規矩來合理化自己在forsale出 ^^^^^^^^ ^^^^^^^^^^^^^^^^^^^^^^^^^^^ 我不願意違規 真的是踩到犯規的界線我也不願意 我不是提出他版合裡化 何必醜化他人動機? : 的問題? 有鄉民提出例子 如果有人在他家前面貼告示 "來拜訪我家我就砍死你" 難道有人沒有看清楚去拜訪了 就應該要被砍死嗎? 這裡檢討的是 到底該員有沒有走過去是重點 還是那個告示到底適不適合為重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4.101.220.112 ※ 編輯: amyyeh26 來自: 174.101.220.112 (02/08 07:32)

02/11 08:14, , 1F
已去信給版主
02/11 08:14, 1F
文章代碼(AID): #1FCQxXjr (L_TradeCent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FCQxXjr (L_TradeCen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