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水桶公告:amyyeh26
※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銘言:
: 請說明一下該人的違規點
: 當事人主述跟版主說明也許略有不同
: 請說明此點
: 請說明 這條劣文規定約何時實行
從去年中我跟C版主上任修改版規之後就有了 大概七、八月
有給大概一到兩個禮拜宣導期
: 並說明有無宣導期
: 版主可以訂版規
: 但是否有考量到 大量的劣文會造成使用者全站的權益受損
: (大量劣文不包含鬧板等)
因為手動置底在本版算是嚴重的違規 所以相對的處罰也會給重
: ※ 引述《ChanelN5 ( )》之銘言:
: : 對不起 看了半天
: : 我還是只有看到您忽略自己違規的事實
: : 且不斷模糊焦點 把責任推到板規和板主的身上
: : 我要回應的只有幾點:
: : 1. 您違規是事實, 為什麼其他幾百個板友可以遵守同樣規定, 您不行? 如果會吵的小孩
: : 就有糖吃, 那對其他幾百位遵守規定的板友又如何公平?
: : 2. 如果真的對板面有理想, 認為有更好的管板方法, 請您提出來或來信給板主,
: : 讓板主們討論可行性, 才是正途, 而不是不斷違規, 然後批評板規嚴苛或板主不公!
: : 您的行為, 讓我無法相信您的意見是沒有自我利益考量在內的!
: : 3. 您舉出的PENNYsafe板友案例, 並不是我判決不公, 不給劣文, 而是系統不准給,
: : 再加上帳號部門最近改變的政策:超過系統規定時間就不可以用申請的補劣文, 所
: : 以我給不了! 而不是偏袒該位板友! 也請您不要沒弄清楚狀況, 就隨便提出此等不
: : 實的指控!
: : 我該說的說完了!謝謝小組長費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6.139.71
推
02/15 03:26, , 1F
02/15 03:26,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2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