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公告] 水桶公告:amyyeh26
共 2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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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長有小組長的立場. 我們也有我們的立場. 由於該使用者置底算是嚴重違規. 所以. 不如稍稍折衷. 劣文兩次 水桶四個月. 因為違規兩次 置底是嚴重違規所以桶兩個月. -----. 已發信給另一位版主. 48小時內沒有回覆的話小組長就這樣處理了. --. ╭┬╮ * ╭─┐ * ┬ ─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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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文章信件裡面從沒有說緩衝期太短. 已經說了 只是單純要知道有沒有宣導跟緩衝期. 妳都做了. 就好了啊. 手動置底跟重複發文是一樣的意思. 前面文章已經跟你們版主講過 請你們修改一下板規了. 犯錯是事實. 但版友針對的是劣文數量. 你們版主多少有想到劣文對於全站發文的影響吧. 僅只是希望 你們能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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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說了宣導七天 就我的認知 也就是七天緩衝. 這樣還不夠清楚嗎?. 何況該板友是在8/27才第一次被水桶. 再怎麼算 該板友的緩衝期也距離新版規公告置底後 至少有將近一個月的時間. 都將近一個月了 難道還要拿緩衝期太短來說嘴嗎?. 我發的水桶公告 就是該板友手動置底. 當然可以高抬貴手. 但既然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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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主要是知道有沒有宣導跟緩衝期@@. 請問該使用者犯的錯誤是手動置底跟重複發文嗎. 前面有回文說了. 手動置底跟重複發文是一樣的動作. 卻差在於前面說了一個要隔24h 一個要隔一天. (隔24h跟隔一天是一樣的道理......). 這點有請你們修正了. 該使用者犯錯是屬實. 不過對方申訴的是.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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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說 我只犯過兩次錯誤 並不是版主形容的慣犯 版規訂得太細並且濫用劣文. 我沒有針對任何一位版主 我只針對版規 所以如果要申訴 恐怕我兩位都要申訴. 如果版主管版的標準 是因為很累就適情況抓 好抓的像我這樣一篇文章只賣一樣東西. 不改標題也不會在文章內塞幾百樣 我這麼好抓就劣文一堆. 如果某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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