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forsale板水桶劣文不服

看板L_TradeCente作者 (艸子)時間12年前 (2011/09/03 01: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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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nelN5 (香) 標題 Re: 劣文退回(販賣違禁品)[票券] 台北 地球村美日語上課證私轉 時間 Mon Aug 8 16:55:15 2011 ─────────────────────────────────────── ※ 引述《Joemi (艸子)》之銘言: : 版主您好, : 我能理解您的意思,也很清楚您一直強調8/1的新版規, : 但我希望版主也能理解,因為我之前在6/10所PO的東西,跟現在幾乎一模一樣, : ㄧ直並沒有被刪除,且在板上也有其他人在做這樣的交易, 你6/10的文章沒有被刪除 是因為新規定不朔及既往 板上其他人是誰? 請舉證! 只要是8/1以後的文章,我就去檢查 : 並且,在其他大版這並不是違規的行為,我知道這您不管, 我們的板規,不是只有適用地球村的上課證,所以不管GVO或是其他大板怎樣規定 forsale不管也不過問 : 我只是想說明這是我判斷的條件之ㄧ, : 且我就是上課證的所有人,每次出租給別人,我都會附上我的個資及影本給對方, : 以及同意轉讓,等詳細事宜總都是一併附上,若您覺得我的內文有所缺失, : 我可在內文中補上我的授權文字,做改進, : 因為我的確是同意私下轉讓給他方, : 因為以上因素我才會認為此舉並不違規, : 我有做功課,也有看版規,卻還是不太懂為什麼這麼嚴重, : 但可能我的認知與版主的文字認知不符,我認為不至於被水桶這麼嚴重 : 還請版主不要以這樣激烈的處置處置我,我真的無意挑戰版規, 您以前每次怎麼做或是每次有附上什麼資料給買家,我不過問 你有沒有看板規,要不要挑戰板規,我都無從證實, 我只跟據我看得到的文章做判斷,事情很簡單,根據板規: 注意:販賣/轉讓任何上課證/補課證/會員證者,除非具備該證所屬機構同意轉讓權利之證明 並於廣告文中註明,以供買家查驗,否則一律視為違禁品,處劣退+水桶 既然你沒有註明,就視為違禁品 給你的罰則並沒有激烈,並沒有特別給你加重處罰,板上所有違禁品都是一樣劣退+水桶30 也沒有認知符不符合的問題,你只要一開始在文章中註明,你的文章就不會有問題 希望這樣解釋有比較清楚 謝謝 : 謝謝。 : ※ 引述《ChanelN5 (香)》之銘言: : : 你好 : : 謝謝你的來信 : : 以前上課證怎樣轉讓怎樣租用 是以前的事情 : : 最新板規已經在8/1開始實行 新板規不朔及既往 且立即生效 : : 裡面已經言明必須有同意轉讓的證明 並且請在廣告文章註明 : : 以上兩點 你的文中都沒有做到 : : 別的板怎麼做 forsale不討論 : : 來forsale 就請遵守forsale的規定 : : 希望這樣解釋你可以明白 :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9.195.176 -- 說不出愛的人,注定孤獨一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49.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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